关于发布“献县尘林间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的公示公告
2025-04-26 19:01:02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献县住建管理部门已对“献县尘林间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完成审核,现将“献县尘林间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予以发布。
2025年4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504/bf4b50650ff84b3e904495656a316da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