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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公示

2025-04-20 12:39:22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4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共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予以反馈,反馈电话:698707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发放《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换房家庭或由住房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附:高青县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名单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高青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申请家庭公示(2025年第二季度第一批)
序号申请保障方式与主申请人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家庭人口数街道办/镇政府工作单位备注
1实物配租申请人韩家启370322********67141田镇街道
2实物配租申请人于桂兰370322********674X3田镇街道
配偶于修卫372331********1312
子女于淑琦370322********1326高青一中(学生)
3实物配租申请人马瑞红372331********00211田镇街道退休
4实物配租申请人黄萍372331********00251田镇街道退休住房租赁补贴转

实物配租

5实物配租申请人王起372331********19502青城镇退休换房

人均配租小于15㎡

配偶吴立芳370322********2009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53.2787/doc_67fdacc22a429136114b5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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