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建局关于拆除文明路120号建筑的通告
2025-04-16 18:19:03
北建村镇〔2025〕31号
本机关已受理卢国安、李青梅、杨坤容关于拆除文明路120号建筑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材料审查。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北海市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周边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通告如下:
北海市文明路120号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占地面积127.0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87.09平方米,总层数为2层。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30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38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邮编:536000,电话:0779-3960863)。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通告网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
特此通告
2025年4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99366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