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关于增补漳州市2024年度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通知来了
为持续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漳州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闽建筑〔2024〕41号)、《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建筑〔2023〕20号)精神,漳州市住建局公布了关于增补2024年度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工作有关事项。
主要内容
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主要分为房建和市政两大类
1.房建类
《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建筑〔2023〕20号)第二条关于参评条件修改为:
注册所在地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级及以上(甲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两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7亿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入围漳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龙头企业:
取得房屋建筑(综合)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取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
前两个年度产值规模排名均在全市前30位。
前四季度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房建)排名在我省前100名。
前五个年度在全国(含境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工程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下同)1项及以上,或荣获“闽江杯”省优质工程不少于2项。
注册所在地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两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3亿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入围漳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准龙头企业:
前两个年度产值规模排名均在全市前50位;
前四季度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房建)排名在我省前150名;
前五个年度在全国(含境外)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建工程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下同)1项及以上,或荣获“闽江杯”省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或荣获“水仙杯”市优质工程不少于3项。
2.市政类
注册所在地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级及以上(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两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7亿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入围漳州市市政公用工程龙头企业:
取得市政公用(综合)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取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
前两个年度产值规模排名均在全市前30位;
前四季度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市政)排名在我省前100名。
注册所在地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前两个年度平均产值规模不低于3亿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入围漳州市市政公用工程准龙头企业:
前两个年度产值规模排名均在全市前50位;
前四季度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市政)排名在我省前150名。
2024年以来,市外迁入我市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一个顺延年的建筑工程龙头企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公路工程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2个顺延年的市政公用工程龙头企业资格;其他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按“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明确。多项建筑业资质同时迁入或先后迁入的,顺延年限按就高原则,但不叠加计算。
2023年度入选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含增补)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按其总承包资质情况直接入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准)龙头企业,其中准龙头企业(含增补)符合本通知龙头企业入围条件的,可申报参与龙头企业评选。
(准)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适时增补,存在《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漳建筑〔2023〕20号)所列不良行为的即时清出。(准)龙头企业入围条件,根据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准)龙头企业认定两年后按最新入围条件复核一次,不符合的予以清出。
申报材料准备
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
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023年度、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
前四个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排名官网截图打印页;
企业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奖状或文件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
注意事项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和拟申报(准)龙头资格的企业应在3月27日(周四)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漳州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
文稿来源:市局建筑业科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03-27/1028955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