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建局关于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张同玲、张建美类别的公示
2025-03-21 09:16:49
经张同玲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5年3月11日),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5〕3号)文件规定,幸福城公租房小区5号楼1单元1802室保障家庭(申请人为张同玲)家庭类别为Ⅱ类。经张建美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5年2月10日),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5〕3号)文件规定,幸福城公租房小区5号楼2单元804室保障家庭(申请人为张建美)家庭类别为Ⅲ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3月18日- 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7db73b51427114bd64b4e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