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上线运行的通知〉的函》的通知
2025-03-15 10:17:44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上线运行的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单位须自行做好审核把关,填报的科技成果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无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且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上线运行的通知》的函
附件: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上线运行的通知》的函.pdf
原文地址: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2503/t20250313_5094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