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2025年2月21日至 2025年3月6日
整改实施主体 | 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21日至 2025年3月6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我市“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部分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的问题。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整改进水浓度低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强化问题整改督促检查5项整改措施,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的整改目标。 | ||
整改情况 | 一是超额完成了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120公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465公里管网雨污分流及混接错接点改造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二是扎实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评估考核中位列全国第2。 三是编制了进水浓度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一厂一策”方案。监测数据显示,已完成整改的城市污水处理厂BOD5平均浓度明显提升。 四是开展排水管网现状排查,以问题导向形成管网改造建设项目库,按计划推进实施。建立了排水监测、问题反馈等日常监管机制,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得到提升。 五是建立了整改调度、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印发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常态化开展现场指导检查,夯实整改责任。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3年8月25日,市政府督查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核查验收组,严格对照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项整改措施,通过听取汇报、交流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一核实了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市住房城乡建委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建议验收通过。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63256711 电子邮箱:pscwenjian@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
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502/t20250221_14328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