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烟台住建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 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2025-03-09 20:53:34

按照烟台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2023〕2号)相关要求,现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烟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烟办发〔2024〕8号),我局承担第20项整改任务“治水管水体制机制不顺畅”的整改工作。

二、整改目标。2024年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达到6200万立方米;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以上。

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制定印发《烟台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在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前提下,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或用于农业灌溉等,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二是加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2024年全市共完成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新建33公里,并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计划,2025年计划新建3处污水处理设施,新建配套管网20公里,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三是增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烟台市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向督导单位报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四、整改效果

(一)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开展有序。通过构建跨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形成紧密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更好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设施稳定运行,水质达标排放。全市82个建制镇中,有11个镇的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他71个镇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标后就地就近利用,加大了对非常规水资源的回收利用力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

经验收,已完成整改目标。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住建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6905520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原文地址:https://zjj.yantai.gov.cn/art/2025/1/24/art_22904_2902949.html

上一篇: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宜昌城市中央绿心片区概念规划方案综合和深化》的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