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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02-20 13:37:51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推动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治国理政重要论述、党内法规等多场次学习活动。要求局管局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人手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二是组织开展系统内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维护法治权威。三是组织开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党组书记付四九为全局年轻党员干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课。四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结合江淮普法行开展“惠企暖企、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对供水、供气公司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

2.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重大法治问题。二是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优化系统平台,对池州市公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升级,与省中枢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高效办成一件事”,并联审批和报装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大幅提升用户使用体验。三是按时报送《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至市委、市政府,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于2024年2月22日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四是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治讲座,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党的纪律要求,增强纪律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入推行“五免”服务。积极推进《池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清单》2024年重点工作,深入推行“五免”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证明免交,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查获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逐步推进“无证明”办理,本年度落实证明免交事项22个,其中实施部门核验证明事项数15个,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数7个。二是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证照免带”。三是逐步推进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实现“办事免跑”。四是完善惠企政策,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池州市工商企业水气外线接入工程涉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实施办法》等多项惠企政策文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推行机制融合,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相融合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探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一业一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大力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着力解决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2024年,全年共发起14次部门联合抽查,配合3次部门联合抽查,抽查企业46户。均已实现分行业监管,实现了“综合查一次”的目标,切实给企业减负。

3.“互联网+监管”实现“应覆盖、尽覆盖”,每年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0%以上,每月监管信息报送2条以上。推动移动监管,及时对省监管部门下发的事项清单进行认领,按照《转发关于推进随机抽查清单与省“互联网+监管”清单衔接关联的通知》要求,对随机抽查清单与省“互联网+监管”清单“应关联、尽关联”,无法关联事项提交不关联说明。积极践行“提前一步,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针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推行消防验收前置服务机制,开展消防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上门式服务,主动对接企业,在工程重要节点组织相关单位深入项目现场开展集中交底,提前对消防验收隐患问题进行反馈,告知企业规范做法,避免工程施工后期消防验收阶段出现问题,减少企业整改投入,力促“一次建成、一步到位”。2024年以来,共开展消防技术服务37次,过程中共指出问题319条并给出整改建议,有效缩短验收时间,降低企业负担。

4.开展全市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省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办法发〔2024〕7号)有关部署要求,我局在全市住建领域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一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电子信箱,广泛征集企业、群众、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一定数量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认真梳理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三是梳理涉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对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涉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梳理,检查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四是梳理信访、投诉和新闻舆论件。对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与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投诉件和新闻舆论批评稿件进行梳理,重点通过高频投诉事项和网络舆情,检查是否涉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经严格梳理,2021年以来我局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市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实施细则》《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局政策法规科、市政府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职责、权力义务及行为准则;常年聘请安徽安贵律师事务所孙昌伟律师为局法律顾问,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及重大决策风险防范能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了《《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2024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单位普法的内容、途径及要求,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有关法规。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及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意识。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2024年度系统内新增10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落实行政许可七天“双公示”制度,常态化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报送市信用办。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执法过程中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持续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工作,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公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台账,涵盖重大执法事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池州市检察院等单位,采取印发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全域多类型开展监督、多渠道收集线索、定期调度等方式,深化府检联动,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省住建厅在最高检与住建部联合举办的2024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培训班上介绍“公益诉讼助力九华乡老田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案例。

2.积极化解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预警预判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定,共受理各类投诉、信访4591件,已办理4515件,76件正在办理中,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开展欠薪接访,保障工人权益。今年年初,联合市人社、市公安等部门开展春节前联合接访,共协调处理涉薪信访163起,涉及欠薪9862.25万元、农民工4961人。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凡涉及民生事项的立法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扩大社会参与,开展实时普法。2024年,计划出台的《关于印发<池州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共开展2轮征求意见,收到意见6条,采纳6条。计划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共开展2轮征求意见,收到意见0条。目前均已出台,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并解读。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在行政审批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过程中实施普法,向行政相对人普及相关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四是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标准情况,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照《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认真组织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基准》共32项行政裁量基准,其中包含26项行政许可基准,3项行政征收基准,3项行政确认基准,推动行政裁量权规范行使。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局财政预算,订阅了《法制日报》《江淮法治》《法律与生活》《长安》等报刊杂志,购买《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类书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配备行政执法(公务)车辆9辆、执法记录仪11部,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2.部门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合法性审查。一是积极做好《池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目前该办法因相关上位法规标准正在修订完善已停止立法,待相关上位法规标准修订完善后我局将及时重启《池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2024年共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根据市人大法工委统一部署,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共录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件。三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池州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向党组汇报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在文件出台后及时报市政府备案。

3.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创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推进法治主题公园(广场)建设。一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主城区各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增加各类公益宣传牌、道德模范展板约200块,其中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等宣传弘扬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牌约100块左右。对建成宪法宣誓墙、宪法历程石刻、徽派宣传栏和法制故事雕塑、百荷步行街法制长廊、法治宣传展板进行画面更新及设施维护。二是依托部门官网对开展的各类普法活动做好宣贯工作,重点针对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开展宣传。三是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报送了《百荷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典型材料》;参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运用法治思维破解住建领域改革发展难题”征文活动,报送了《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物业服务和管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服务 推动住建领域工作法治化》等4篇文章。

(八)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市的物业管理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行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全市570个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实现100%,所有小区均设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信息公示栏、执法进小区清单,充分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按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业务指导和培训,近两年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聚焦业委会委员的“选”与“育”,严格把关业委会人员配置,并依据《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设置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对暂时无法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组织成立物管会,全市小区业主自治率实现100%。全域推进小区党组织建设,实现小区党组织覆盖率100%。

《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召开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会22次,审查通过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项目112个、完成专项验收项目96个,我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6.03平方公里,达标率50.94%、居全省前列。充分结合每年城市节水日、爱国卫生等公益宣传活动,累计向城区普通市民发放《条例》8000余份,利用海绵城市展厅科普契机同步普及宣传,累计开展科普10余次、普及宣传广大中小学师生群体约500人次,累计接待芜湖、甘肃银川、江西南昌等省内外城市考察交流46次,交流学习《条例》立法、落实建设管理等相关经验。2024年5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实践成果,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获全国推广、学习借鉴。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对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发力;三是法治审核人员力量较为薄弱。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继续加强“五免之城”建设,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市人大法工委统一部署,依托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规范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做好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做好新出台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条例》和《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2025年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zjw.chizhou.gov.cn/News/show/735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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