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关于丽水市湖岸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与长虹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撤销的公示

2025-02-17 22:11:25

丽水湖岸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丽水市和平路与长虹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14日至2月20日。如对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撤销有疑义的,需提供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季鑫,联系电话:0578-2106239,来信请寄:丽水市城东路99号505室。

丽水市和平路与长虹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3430020010120100170860。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5/2/13/art_1229286672_5456847.html

上一篇: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持续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定西市住建局关于《定西市市辖区推进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