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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方案的通知

2025-02-14 20:31:24

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中心城区各参展房地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德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群众过大年•政府来送福”(中心城区)迎春惠民乐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方案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心城区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期间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1月31日至2月15日上午(农历正月初三至正月十八)。

(二)地点:宁德万达广场1号门。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是指在中心城区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一手商品住房的自然人。

(二)补贴资格:是指购房人在展销会期间将首付款汇入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在展销会结束后10日内(即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缴纳契税。

三、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按面积给予800元/㎡的购房补贴。其中,购买户型面积144㎡以下的,最高每套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购买户型面积144㎡(含)以上的,最高每套补贴不超过12万元。

(二)补贴套数:共补贴500套。若展销会期间购房总套数超过500套,由市住建部门在展销会结束后15日内(即2025年3月2日前),组织公开摇号摇出补贴发放顺序号,摇号规则另行公布。

四、申请流程

(一)企业统一申请

购房人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向参展企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2.首付款转账凭证;3.契税完税证明;4.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参展企业对购房人申请材料核实无误后,于2月26日前汇总,填写《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项目所属的两区住建部门。

(二)住建审核公示

1.初审。两区住建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要及时告知购房人。初审完毕后,于3月10日前向市住建部门报送审核结果。

2.复审。市住建部门对两区住建部门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首付款进入项目预售监管账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申请购房补贴房源是否存在撤销网签合同情形等。

3.公示。经市住建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3天。

(三)财政发放补贴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住建局将补贴清单报受益财政,由受益财政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预留的名下银行账户(注:必须为名下一类卡)。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申请人须诚信购房,不得因未摇中补贴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同一套商品房存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即2025年1月24日)之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的,不得享受购房补贴。

(三)参展企业应当协助购房人准备相应申请资料。不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房源,参展企业应当在销售前明确告知购房人。因购房人不及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导致无法领取购房补贴的,由购房人承担责任;因参展企业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商品房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为准,后期产权登记面积若有变化,补贴金额不予调整。

(五)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行为的,要取消购房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依法追回补贴。

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汇总表

企业名称(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幢号

房号

建筑面积(㎡)

补贴金额

(元)

购房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

合 计

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春季住房展销会购房补贴方案.doc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501/t20250126_2014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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