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州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试行)》的通知
2025-01-21 11:30:51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建设局、德清县执法局、安吉县执法局、南太湖新区公用中心:
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优化城市家具规范建设和长效管理,持续推动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档升级”,我局聚焦城市家具现代化建设实践路径探索,组织编制了《湖州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湖州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试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通发办、市残联、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国网湖州供电公司、邮政湖州分公司
附件2
3991209-14168-52-通知公告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5/1/15/art_1229210068_58924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