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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城市管理保洁绿化工作监督评促细则的通知

2025-01-18 11:42:1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中卫市城市管理保洁绿化工作监督评促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城市管理保洁绿化工作监督评促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保洁、绿化水平,强化城市网格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区域行业无缝隙和全覆盖,不断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监督评促细则。

一、测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监督测评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坚持管理作业标准、量化和可操作,改革监督测评方式,简化监督测评程序,提高监督测评效率。

(三)坚持重视结果运用,建立奖惩、通报、督查等测评管理模式。

二、测评机构

测评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水务局、民政局成立测评专班,对照《中卫市城市管理保洁绿化工作监督测评内容及标准》,开展测评工作。

三、测评对象

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四、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行政执法、园林绿化等内容。测评专班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职责工作的测评工作,具体测评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五、测评方式方法

按照内容及测评标准月测评,季度排名通报,年度末核算总分(总分=1+2+3+4季度得分)后评定奖惩名次。

六、计分规则

各县(区)总分值为100分,测评采取倒扣分制。

七、测评结果应用

(一)连续两季度测评排名末位的县(区),由市住建局致函建议县(区)委取消分管县(区)长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年度测评排名末位的县(区),由市政府约谈分管县(区)长。

(三)年度测评得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得分汇总核算总分排名后,按名次兑现奖惩。

附件:中卫市城市管理保洁绿化工作监督测评内容及标准

 

原文地址:http://www.nxzw.gov.cn/zwgk/bmxxgkml/szfhcxjsj/fdzdgknr_49631/bmwj_49668/202109/t20210923_3044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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