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住建局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年报功能上线的通知
2025-01-01 14:10:09
各县(区)住建局、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连云港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www.lygfdcjy.com)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年报功能已上线,并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
市区(赣榆区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5年1月1日启动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实施备案登记、发放备案证,强化对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督促指导。鼓励各县和赣榆区逐步健全房地产备案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jsj.lyg.gov.cn/lygszfj/tzgs/content/0109e916-e06a-47ac-a1fc-9a0523942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