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建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07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汲取江西新余“1.24”、江苏南京“2.23”、安徽淮南“10.19”等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今年9月24日至11月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我省淮北、宿州、亳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7市和每市1个县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取建设工程项目47个,其中,医疗机构类项目11个、养老设施类项目7个、儿童服务设施类项目2个、教育培训机构类项目6个、住宅类项目7个、工业厂房类项目6个、商业服务类项目5个、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3个。检查共发现问题382项,下达执法建议书9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采取“一市一文”、“清单+闭环”的方式督促各地主管部门整改。从检查情况看,受检地区消防审验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其中阜阳市和滁州市市本级消防审验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消防管理工作和一些项目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存在以下问题:
(一)消防审验办件办理不规范。一是消防审验办件申请材料缺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消防查验报告、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书等相关必要件。二是以消防专项验收报告代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不完整。三是未经工程竣工验收或未经查验合格即组织开展消防验收,以及未经审批下达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书。
(二)消防设计审查监管不到位。一是主管部门直接将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发放依据,未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二是主管部门对图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信用管理不到位,图审市场不规范。三是消防设计审查中对消防总图、平面布局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审查不严格,审查内容缺项。四是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消防验收意见书样式错误,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规定的文件样式制作文书。
(三)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不规范。一是主管部门人员未到现场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以技术服务机构意见代替主管部门评定意见。二是未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指南》要求内容开展现场评定工作,评定内容不全,出现明显的漏验问题。三是有的项目消防验收评定不合格后,仅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四是有的地方备案抽中项目未按要求规范开展现场评定工作。
(四)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突出。一是部分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二是部分项目消防设计文件中存在避难间外墙耐火极限不满足要求、避难间外窗未采用防火窗、防排烟设计不足、未采用耐火线缆等问题,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针对上述情况,我厅下达执法建议书9份。
(五)市本级对所辖县、区指导不到位。有的市未指导县区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审批办件、未指导县区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规定制作法律文书;有的市未指导县区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的市对县区消防审验检查走过场或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宽、松、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消防审验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开展消防审验;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指南》等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现场评定。
(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针对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及时调查并办理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依法调查处理。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
(三)提升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各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要加强消防审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审验人员能力水平。要加强与消防审验工作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762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