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公告(川建撤销告公告〔2025〕第1号 )
四川东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向本机关填报申请、并于2025年5月13日批准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中,存在技术负责人涂国良4项个人业绩“北关大街道路施工及排水配套工程”“引黄东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红旗区洪门镇关堤村任氏宗祠大宅厅新建工程”“红旗区南干道十字阁楼工程施工”不属实的情形,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见附件)。
因你单位注册地址非实际办公场所,无法现场送达;通过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也一直拒绝领取;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单位后,也拒绝提供有效地址,无法现场送达和邮寄送达,也拒绝提供电子送达方式,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单位可以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原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8日
联 系 人:周文岚、谢孟谷 联系电话:028-86913804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tonggao/2025/11/28/4b148b0d746c45a18cdbe3edc951285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