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把握供求新变化、构建发展新模式、促进博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答复
签发人:姜文杰 答复类别:A类
徐江、谢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握供求新变化、构建发展新模式、促进博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研究新形势、新变化,坚持稳中求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持续推进引人留人聚人
一是构建战略制度框架,出台《博州引进培育人才二十条措施》《博州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留育实施办法》《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提供住房、生活补贴、科研经费等支持。二是精准实施人才引进计划通过“线上+线下”引才模式,为重点产业和行业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三是聚焦重点柔性引才。持续用好“智库”“特聘专家”等引才机制,累计柔性引才500余人,推动合作项目47个。赴内地高校开展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发布产业及民生岗位需求573个,吸引374名大学生来博工作。鼓励博州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引回博州籍大学毕业生407人。四是拓展校企合作育才。深化博职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成跨境电商实践中心、天莱学院、阿拉山口产教联合体、口岸学院,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培养发展所需的技能技术人才1500余人次。五是搭建各类平台育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17个,培养培训各类人才1.2万余人次。六是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制定“博州人才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为2686名各类高层次人才发放“博州人才服务卡”,动员吸引教育、文旅、交通等部门和181家商户为其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文体休闲等9类绿色通道服务和优惠政策。
二、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博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博州房调办〔2025〕1号),提出推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3条措施,并制定《自治州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指导博州各县市因城施策,结合城市定位及经济发展方向,统筹推进住宅、商业、办公、文化、学校、医院等功能区及有机组合,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5年1—10月,自治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14亿元、增长37.2%,商品房销售面积31.67万平方米、增长15.5%,商品房销售额14.84亿元、增长24.1%。其中,博乐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86亿元、增长23.7%,占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84.5%;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7.8万平方米、增长26.4%,商品房销售额12.74亿元、增长36.8%;阿拉山口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0.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0.14亿元,均实现零基础增长;精河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55亿元、增长48.7倍,占全州房地产开发投资15.5%;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09万平方米、下降29.9%,商品房销售额1.59亿元、下降32.5%。
三、激发住房消费,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一揽子政策实施,降低居民购房门槛,减轻还贷压力,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方式,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2025年元旦春节、“十一”期间,组织博乐市、精河县举办房地产促销月活动,线上线下成交新建商品住房241套3.1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37亿元。
四、做好企业服务,防范项目风险
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国家“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房地产政策,累计将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获得银行融资授信8900万元,已落地融资贷款8400万元,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发展。2025年,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推送“白名单”项目11个,目前已对接融资协调2家企业3个项目,银行融资授信共2亿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持续用力推动,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一是着力释放需求。把“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坚决落实到位,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税收优惠、降低首付比例、优化贷款条件等一系列利好政策,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促进住房消费。二是推动建立要素联动新机制,以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抓手,促进房地产供需平衡、市场稳定。三是完善房地产全过程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㈡用好协调机制,提振市场信心。一是用好用活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及时组织在建和拟新建房地产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的有关精神,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争取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早尽早,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加强全州房地产项目融资工作的跟踪调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快审贷,提出合理整改建议,及时跟进项目申报贷款资料整改进度,确保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落地见效。
㈢提升项目品质,推进好房子建设。一是落实“好房子”建设标准。落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二是加强“好房子”设计。引导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坚持“好房子”涉及理念,在住宅设计中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要求,着力打造安全耐久、居住适用、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运维长效、环境友好的高品质住宅。三是建设绿色、科技“好房子”。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基本级要求,积极创建星级绿色建筑。四是建设安全、耐久“好房子”。严把进场建筑材料质量关,全面推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试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满足“好房子”建设需要。
联系人:桑博 电话:18409093388,0909—2319328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周桂姣
原文地址:http://www.xjboz.gov.cn/info/2177/16658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