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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启动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2025-12-04 13:36:37

11月28日,市住新局组织启动全市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按照“市级专题培训——县市区组织排查——部门联动执法——专业帮扶指导——分类整治隐患”的思路,迅速全面排查和治理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专题培训

市住新局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装饰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培训,明确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点和排查方法。

排查范围

1.城镇既有房屋改造施工项目,包括:在建及已完工但未正式验收交付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项目。

2.城镇住宅小区房屋,重点排查高层住宅,以及老旧住宅小区、出租房屋集中区域。

排查要点

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完成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单位或个人处置。

1.城镇既有房屋改造施工项目排查要点

施工现场管理: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如需),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临时用房(办公、宿舍、厨房)防火间距、建筑构件、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安全网是否具有阻燃性能;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是否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是否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及看火人,作业后是否留守观察。

易燃物管理:施工现场油漆、稀料等易燃品是否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

施工用电安全: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花线或破损线情况,临时用电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配电箱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有无拖地、被物料碾压现象。

2.城镇住宅小区房屋排查要点

房屋建筑本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被车辆、杂物、隔离桩等占用、堵塞、封闭现象;楼梯间、前室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且功能完好;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要求且未被占用;建筑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按标准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用电用气安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电缆井防火封堵是否严密,内部是否堆放杂物;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与建筑其他部分有效防火分隔,充电设施是否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等安全功能;燃气管道、阀门、软管等是否存在老化、泄漏风险,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气罐。

日常安全管理:物业管理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楼道、楼梯间、阳台、屋顶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出租房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现象;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排查并落实“一楼一牌”管理;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隐患整治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城镇既有房屋改造工程各方主体,以及城镇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人,推进隐患整治和复查验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

执法联动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线索,并配合联动执法。

帮扶指导

市住新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县市区城镇既有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确保工作质效。

 

原文地址:http://zj.yichang.gov.cn/content-41740-9853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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