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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除丹东、阜新外) 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2025-12-04 09:18:11

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除丹东、阜新外)

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除丹东、阜新外)已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除丹东、阜新外)销号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除丹东、阜新外)

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6月23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核查相关档案材料等方式,对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整改。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各市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排查工作,并对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全省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每年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2021至今,全省共更新改造城市老旧排水管网6184公里。

三是持续推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及海城等市县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上述地区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相比2021年底,全省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117万吨/日。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tfwj/cswj/2025120216465580685/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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