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更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0)整改情况的公示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州序号30)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恩施州多个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晴天偏少、雨天过量,进水浓度偏低或波动幅度过大;少数夜间进水浓度明显偏高;少数清水进清水出;少数自动监测设施未联网、监测试剂无生产日期、标液配制日期与更换记录不一致。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和官坡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时段进水和出水水质不够稳定,已收集的城市生活污水在官坡污水处理厂对岸溢流入河,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曝气、生化反应及脱泥等环节运行不正常。鹤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化学需氧量均值仅60毫克/升左右。咸丰县忠堡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00吨/天,在现场检查时进水阀门关闭,处理设备空转,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采样却显示和上传监测数据,运行记录显示晴天进水小于10吨/天,未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二、整改目标
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情况监管,压实污水处理厂运营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运营管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三、整改措施
1.谋划并实施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督促各县市、恩施高新区于2024年7月底前,针对辖区污水错接、混接、漏接及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谋划实施雨污分流、管网配套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
2.督促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运维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处置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问题,确保稳定运行。
3.督促恩施市、鹤峰县、咸丰县针对督察指出的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官坡污水处理厂、鹤峰县污水处理厂、咸丰县忠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限时排查整治到位。
4.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州住建局督促各地及各运营主体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挂牌督办。州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污水处理厂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1-10月全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1.83%,较2023年底32.07%提升了29.76个百分点;全州12座污水处理厂中,8座进水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全州进水BOD浓度平均值达到97.74mg/L。全州1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施均已联网、检测试剂已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定期更换过期药品的制度机制。完成整改目标,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污水处理项目持续推进。2024年全州实施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9个,新建污水管网200.35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53.55公里,共353.90公里,其中雨污分流改造206.39公里,完成项目投资16.22亿元。2025年,截至10月底,全州实施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1个,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8.94公里,完成投资8.72亿元。全面开展污水管网问题整治,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三四级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均已全部完成整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已全部完成整改。
2.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置管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州污水处理厂保持稳定运行,截至目前,全州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进水浓度和进水流量基本稳定,且进出水各项数据均达标。二是各县市不定期组织开展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行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运维流程,相关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污水处理厂运维更加规范。三是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进行检查,水质检测均达标,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运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规范运行。
3.问题排查整治成效显著。一是恩施市通过开展雨污分流改造,降低大沙坝和官坡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目前均正常运行,进出水水质和水量稳定;通过故障排除和设备维修,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曝气、生化反应及脱泥环节正常运行;完成了清江右岸管道修复工程,解决了已收集污水溢流的问题。二是鹤峰县通过实施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1-10月,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5.40%,较2023年底的9.73%,提高44.67个百分点;进水BOD浓度为75.58mg/L,较2023年底的61.72mg/L,提高13.86mg/L。三是咸丰县编制《咸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核定实际运行规模论证报告》,将忠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00吨/天核定为350吨/天。污水运营公司和第三方监测公司签订了监测合同,确保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正常规范运行;谋划了咸丰县城镇污水收集补短板工程项目,目前已通过财评。
4.部门监管更加有力。我局定期通报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各县市将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与运营主体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制定了污水处理厂考核考评实施方案,每月对运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考核,督促运营单位规范运营、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运营水平。
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城建科反映。
联系人:周小君,联系电话:15071893130。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 年11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511/t20251125_175692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