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住建局:城建档案移交实行“验收+承诺”的工作新机制
今年以来,怀宁县城建档案室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城建档案即时验收归档与部分工业建筑项目档案资料形成滞后无法及时归档之间的矛盾,积极探索城建档案移交“验收+承诺”的工作新机制。
新机制坚持“放管服”改革原则,坚持“即来即办”便民利企服务理念,以精简事项、优化流程为改革措施,在不降低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标准的前提下,对以下三类工业项目档案移交实行“验收+承诺”。一类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工程虽早已完工,但未及时移交档案资料,造成部分资料遗失,不能移交完整的城建档案,对这类项目遗失资料的补缺补差,实行“验收+承诺”;一类是部分工业项目在竣工备案时,一些资料如环境检测报告等需投产后才能形成档案资料,对这类竣工备案之后形成的资料移交实行“验收+承诺”;还有一类是部分项目矛盾纠纷突出,为解决矛盾纠纷,上级要求必须及时办理城建档案移交手续,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对这类项目档案移交实行“验收+承诺”。对以上三类项目,先行对关键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其余资料由建设单位作出限时补齐补正的承诺后,予以后置审核,以此实现建设工程档案快速审批。(撰稿人:陈浩 核稿人:汪六二)
原文地址:https://aqzjj.anqing.gov.cn/xwzx/xqdt/200415844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