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产生单位公示 11月10日
2025-11-14 08:50:55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公示如下。
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有关信息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处置单位地址 | 处置许可期限 | 处置许可证号 | 备注 |
1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元无线电技工学校) | 四川省广元市学府路265号 | 2025年11月 10日至2026年8月15日 | 川H00字第2025甲14号 |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585381dc84a349ff9633ba3b7da6d7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