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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南湖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迁建工程等3个项目申请“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立项的公示

2025-10-10 22:46:28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浙建〔2011〕01号)文件规定,南湖区中共嘉兴市委党校迁建工程等3个项目申请“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立项,经企业申请,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25年10月1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项目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3-83990145。

附件:1.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清单

2.申请材料.zip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5/9/30/art_1229352091_5654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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