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加大氢能示范城市加氢站建设运营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65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刘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氢能示范城市加氢站建设运营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655号)收悉。经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加氢站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为应对加氢站单一盈利模式的局限性,建议省发展改革委支持攀枝花率先推进70兆帕加氢站建设,放宽加氢站土地性质限制,允许先建后调,给予更多建设指标,将中石油、中石化等加油站、加气站企业在攀枝花开展油氢合建站、氢电合建站等综合能源站改造纳入设施设备更新补贴支持范围,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分摊建站成本,通过多种能源业务增加收益,缓解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压力”的建议,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聚焦民生福祉的综合性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及《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中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的规定。加氢站建设用地应执行上述规定。
目前,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安排,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四川省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拟对加氢站审批流程、运行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特别征求了攀枝花市意见。5月22日,我厅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沟通联系。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与意见,我厅将严格按照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加氢站建设相关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513/2025/9/23/1bb5db2d094345228921fbb8567e6f1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