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处开展2025年度第三期“业务小课堂”
即将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国务院第812号令)第八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近日,市市场处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线上申请业务量暴增,为满足办事群众需求,有效减少排队等待时间,也为缓解窗口办件压力,提高整体办证效率,我处积极为非窗口工作人员开通账号,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9月9日上午,由受理科主持开展了2025年度第三期“业务小课堂”。主要内容是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线上材料审核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学习和实践操作,大家对相关业务有了清晰地认识和了解,下一步将投入到实践工作中,为群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
此举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处职工队伍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市场处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聚焦房地产市场领域,常态化开展“业务小课堂”,营造比学赶超、务实担当的学习和工作氛围,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工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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