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区道路养护隐患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根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工作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城区道路养护隐患整治项目
2.评估主体: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评估事项涉及区域及地点:本项目位于咸阳市城区,渭阳路(彩虹二路-人民路)、文林路北半幅(彩虹一路-东风路)、乐育路(人民路-文汇路)。
4.项目建设内容:渭阳路(彩虹二路-人民路)道路全长 7257.667m,雨污水井框盖 852 个;文林路北半幅(彩虹一路-东风路)道路全长 6278.724m,雨污水井框盖 312 个;乐育路(人民路-文汇路)道路全长 889.695m,雨污水井框盖 114 个;建筑内容:道路养护隐患整治,车行道裂缝进行灌缝处理,雨污水井框盖更换(采用新型高强度、耐腐蚀的材料,确保井框盖与路面平齐,减少行车颠簸,加强井框盖的固定,防止松动和移位)。
5.建设工期:项目周期为3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6.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约1141.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92万元,基本预备费54.3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二、项目评估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9-33573052
来信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64号
电子邮箱:xyszjjgov@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提出相关可行性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决策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截止日期:本公示有效期为 2025年 8月 20日 -- 2025年9 月2日。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8 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508/t20250820_2005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