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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消息!漳州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业务再次优化!

2025-08-19 09:54:06

为切实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聚焦群众实际需求

针对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业务进行优化

从9月1日起

取消账户余额留存基数限制和放宽申请周期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

业务办理提醒和优化后政策对比

1.重要提醒

因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升级,原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的缴存人,若不执行优化后的政策,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小程序上的“冲还贷业务”模块或至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线下申请“冲还贷撤冲”,停止冲还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同意本次政策优化调整, 2025年9月1日自动调整为按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适用对象

在漳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在我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上述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公转商贴息(组合)贷款以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除厦门外)。目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福建农信七家银行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今后如果有新增其他商业银行,将另行通知。

3.优化对比

取消账户余额留存基数限制,减轻资金使用压力

优化前:办理报账式冲还贷时,各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至少保留冲还当月月缴存额的6倍作为留存基数。这意味着若申请人的月缴存额低于月还款额,也无法使用留存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且还需存入现金用于逐月还贷。

优化后:取消上述留存门槛,仅需各申请人账户余额最低保留1元即可办理报账式冲还贷业务。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最大限度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减轻资金使用压力。

举例说明:双缴存人家庭的月缴存额合计为5000元,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为8万元。

按旧政策:需至少保留5000×6=3万元作为留存基数,家庭实际可用于冲还贷的资金仅为5万元。

按新政策:留存1元即可,剩余约8万元资金可全额用于冲还贷,直接减轻月供压力。

放宽申请条件,放款即享冲还贷,缩短等待周期

优化前:缴存人申请冲还贷时,需满足“申请冲还的贷款已还贷2个月以上(含)且申请时无拖欠”。这意味着从贷款放款到首次申请冲还贷,至少需等待2个月正常还款后才能启动冲还贷流程,资金闲置时间较长。

优化后:将申请条件调整为“申请冲还的贷款已放款”。即贷款一经发放(无需等待还款满2个月),缴存人即可立即申请办理报账式冲还贷业务,实现“放款即享冲还贷”,大幅缩短资金闲置周期。

举例说明:缴存人A办理的公积金住房贷款于8月份放款,假设8月25日开始正式还款。

按旧政策:需正常还款满2个月且无逾期,即需要等到9月25日还款后才能申请冲还贷,10月份冲还贷正式生效。(即8月放款、9月申请,10月生效)

按新政策:8月份贷款放款后即可提交申请,9月份即可开始享受冲还贷业务,显著减少前期自有资金垫付压力。(即8月放款、8月申请,9月生效)更多详情可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查询或拨打服务热线 0596-12329 咨询。

文稿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08-18/670190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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