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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物1035-长新公寓南区46-110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2025-07-26 08:14:04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长新公寓南区46-110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中心对嘉兴大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长新公寓南区46-1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82872058,83990058。

联系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使用

资金(元)

实施时间

1

小区屋面、外墙维修

30508.35

2024年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 7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5/7/25/art_1229352091_5554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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