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物1035-长新公寓南区46-110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2025-07-26 08:14:04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长新公寓南区46-110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中心对嘉兴大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长新公寓南区46-1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82872058,83990058。
联系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 资金(元) | 实施时间 |
1 | 小区屋面、外墙维修 | 30508.35 | 2024年 |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 7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jsj.jiaxing.gov.cn/art/2025/7/25/art_1229352091_5554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