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情况_葫芦岛市住建局
为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物业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市城服中心会同各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在本地承揽物业服务项目、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本地或异地的注册登记的服务企业,按照《葫芦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一个评价周期范围内(2024年5月-2025年5月),通过现场调查、企业提供、街道社区走访等方式,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属地住建部门、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经营的不良信息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结果由企业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在评分过程中,针对企业经营方面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要求企业在下一个评价周期前进行整改。
目前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33家(含个别企业在不同地区有参评项目)。
参评企业共计227家,占物业企业总数的97.4%。评选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A级71家企业,占物业企业总数的30.5%;B级104家企业,占物业企业总数的 44.6%;C级43家企业,占物业企业总数的18.5%;D级9 家企业,占物业企业总数的4 %。
未参评6家物业企业,占物业企业总数的2.6%。
具体评价结果见下表。
各县市区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情况如下:
地区 等级 | A(优秀) | B(良好) | C(合格) | D(不合格) | 未参评 | 合计 |
龙港区 | 35 | 16 | 2 | 3 | 56 | |
连山区 | 16 | 22 | 6 | 44 | ||
兴城市 | 6 | 13 | 28 | 9 | 1 | 57 |
绥中县 | 6 | 35 | 7 | 48 | ||
建昌县 | 5 | 16 | 2 | 23 | ||
南票区 | 3 | 2 | 5 | |||
合计 | 71 | 104 | 43 | 9 | 6 | 233 |
原文地址:https://zjj.hld.gov.cn/zwzx/gs/202507/t20250721_1212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