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关于金秋大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的公告
关于金秋大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广西柳州和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西华赞华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金秋大厦项目进行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测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编号:02261AEN23—2500015(G1))。
现将鉴定报告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该鉴定报告可作为房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资料,建设单位可按(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要求,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讯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19楼建筑市场监管科,电子邮箱:200406jgk@163.com,联系电话:0772-2803100。
特此公告。
附件:金秋大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xwjtz/202507/t20250715_36453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