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恩施州全力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现公布第一批物业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恩施福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问题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督导中发现,恩施福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服务的恩施市奥山铂悦府小区,存在物业合同过期、收支信息未公示、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恩施市住建局于2025年5月9日,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利川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利川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福海湾小区,该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物业区域道路、场地等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取该小区地面停车位的临时停车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涉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利川市住建局向利川创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限期通知后,该公司拒不提交整改资料。为维护福海湾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该公司的行为,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利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处理。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州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合同履约不到位,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等问题。全州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典型案例为鉴,对标集中整治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抓落实。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恩施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3日
原文地址:http://zjw.enshi.gov.cn/gsgg/202507/t20250703_1715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