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建材管理中心”)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光伏系统建筑应用市场推广情况信息采集》项目承担单位,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工作事项)名称
《光伏系统建筑应用市场推广情况信息采集》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
光伏系统建筑应用是建筑领域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本项目旨在通过对建筑光伏系统产品种类、成本情况、投资方式、收益分享及维护管理等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形成光伏系统建筑应用市场推广情况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用以指导本市光伏系统在城镇新建建筑、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及农村建筑等不同场景中的推广应用。
三、工作完成时限
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
四、项目预算
本预算为人民币19.5万元。
五、实施方式
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业务承担单位,与定选单位签订合同后,定选单位开展工作。
六、定选原则
(一)市建筑节能建材管理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遴选评分表逐一打分后,按照平均分进行排名,分数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申报单位放弃中选,评审委员会可以推荐排名其后的申报单位为中选候选人,并以此类推。
(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四)公示期结束后,市建筑节能建材管理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七、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光伏系统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 作为主要起草人或编写人,参与过国家或北京市建筑节能相关项目的编制工作;
3. 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研究成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八、评选标准
(一)资格评审
参选单位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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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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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参选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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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京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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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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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在财政预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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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
(二)综合评分
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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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构条件 (20分) |
参与国家或北京市建筑节能相关项目研究工作(每承担一项5分,参与2分,最高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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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条件 (25分) |
项目组人员 (15分) |
1.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且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15分); 2.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5-9人(10分); 3.中级(含)以上职称人数不足5人(5分); |
项目负责人 (10分) |
主持一项国家或北京市建筑节能相关项目5分;参与一项国家或北京市建筑节能相关项目2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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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方案 (45分) |
调研主体明确,研究目标清晰(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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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分工明确,阶段划分合理(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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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线可行,可操作性强(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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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遴选报价 (10分) |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合理(0-10分) |
九、申报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人员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八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一册提交,一式五份,并将汇编扫描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均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并附上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邮寄送达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1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 邓夺收 电话:15110195130)
附件:1.参选函.doc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事务中心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邓夺;联系电话:1511019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