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关于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一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1.高新区某小区,由随州市炎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4月25日上午,该公司因未缴纳公共部位电费,造成小区电梯、二次供水停用,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业主反映强烈。当天接到群众投诉后,我局下达《告知书》要求立即缴纳电费,恢复小区公共用电,该公司以小区大部分业主未支付物业费为由,拒绝缴纳电费。经多方协调,该小区公共区域于当晚恢复供电。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于4月27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2.广水市某小区,由湖北棠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广水市住建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小区存在不履约不到位情形,一是三栏一箱公示内容不全。二是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三是秩序维护不到位。四是保洁服务不到位。五是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违反规划设计对小区主干道进行封堵,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针对以上问题,广水市住建局对湖北棠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实行信用扣分,列入物业服务“黑榜”。
3.曾都区某小区,前期由随州首立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去年12月,该小区经业主大会同意,决定解聘该公司,并选聘新的物业企业。该公司以存在债务纠纷为由,拒绝退出该小区。2025年4月16日,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督办函》,要求该公司履行移交义务,限期退出小区物业服务。 5月21日,该公司将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移交给小区业委会,并退出小区物业服务。
4.高新区某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湖北天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以来,我局先后接到红星天玺多名业主市长热线、阳光信访投诉红星天玺物业公司拒不退还装修押金的投诉,我局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装修协议退还装修押金,物业公司称正在按流程实施,却始终未退装修押金。2025年5月12日,我局将天玺物业拒不退还装修押金作为案件线索书面移交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理。
上述案例暴露出我市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约意识淡薄、服务意识缺位等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业主合法权益,也对物业行业整体形象和社区治理秩序造成负面影响。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持续加大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本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积极响应业主合理诉求,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和变化提升广大业主获得感、满意度。
2025年6月4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izhou.gov.cn/fbjd/zfxxgk/zc/qtzdgkwj/tzgg/202506/t20250610_13396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