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
2024-11-16 16:49:18
各县(市)住建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已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试行)》
原文地址:https://www.xjkz.gov.cn/xjkz/c102098/202411/cd1fc7707e174bebb06ef872d480086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