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讲堂 | 教你辨别市场化商品房与安置型商品房
买房非小事
了解相关的房产小知识十分有必要
为给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便利
小编推出“购房小讲堂”
你关心的购房政策、房产知识
这里都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和搬迁安置不可避免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关于拆迁安置方式,人们熟知的一般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为进一步拓宽拆迁安置补偿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模式——安置型商品房。
顾名思义
安置型商品房是指
政府为解决城镇拆迁安置问题而建设的商品房
那么
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有何不同?
在市场交易中
安置型商品房是否存在更多的限制条件?
一起了解一下
定义
市场化商品房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下,由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建设、按市场供需定价,以销售或出租为目的而建造的商品房,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商品厂房、综合商品房(如商住楼)等。市场化商品房具有高度自由和灵活的特点,拥有完全产权,可自由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房屋户型、面积、售价、销售方式等各种房屋要素。
安置型商品房简称“安商房”,是由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拍、挂或协议出让土地等方式供地,建设单位按照市场化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建设,面向房屋被征收户等特定群体定向销售的商品房,其性质介于安置房和市场化商品房之间。换言之,安置型商品房是定向销售给拆迁户的限价商品房。
土地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的土地一般为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并支付土地出让金,从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有一定期限,通常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
安置型商品房的土地获取方式多样,可以是划拨性质,也可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就漳州市直而言,目前芗城区、龙文区开发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如海语印象、通源华郡等,均为出让用地,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获得。
产权状况及交易条件
市场化商品房面向全社会不特定的群体,凡有能力、有意愿的消费者均可购买。购房者拥有完整产权,在取得所购市场化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后,可自由上市交易、抵押等,在二手房市场进行流通转让不受限制。
安置型商品房首次出售(俗称“一手房”)是面向房屋被征收户等特定群体定向销售,购房者的资格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在二手房市场,除政府在土地出让时设定上市交易条件外,一般安置型商品房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也可上市交易。部分安置型商品房的产权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存在产权限购,比如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简言之,安置型商品房首次出售对购房者有资格限制,在二手房市场则要看是否设置上市交易条件。因此,在购买安置型商品房时,一定要仔细了解产权情况。
如何辨别商品房类型呢?一般而言,如果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权证的“权利性质”一栏上会标注土地性质和房屋性质,如“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证附记也会对是否允许交易转让等特殊信息进行记载。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则可通过开发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等渠道了解。
文稿来源:市房产交易中心
图片来源:网络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04-21/964320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