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违约行为调查名单通告
2025-05-05 16:32:07
根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公租房实物配租年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公租房应保尽保、公平善用,自2024年12月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对部分保障房小区进行了信息核查和入户调查,发现一些承租人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请以下承租户于10个工作日内,到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恒祥南大街259号)进行核实解决,逾期不到的,将按违规违约使用公租房予以严肃处理。联系电话:0312-2061639。
保定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aoding.gov.cn/show.html?id=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