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施企协字〔2019〕10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建设质量强国战略部署,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原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595号)等要求,我会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工作(以下简称“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以国家关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规定为指导,以协会印发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为依据,通过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全过程控制管理理念,形成有效的管理标准,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树立行业示范项目,调整行业创优模式,不断提升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投资效益,推动建设工程的高质量发展。

二、咨询委托

(一)委托条件。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的工程应是拟建或在建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二是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设计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三是具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四是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系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五是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委托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1中“咨询委托”部分。

(三)委托原则。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为企业服务(非营利)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原则,为企业提供有偿咨询服务。

(四)咨询依据。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附件1)和《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002-2018)执行。

(五)咨询内容。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包括基础性服务和扩展性服务。基础性咨询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附件“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内容”。扩展性咨询是指根据工程管理提升的需要,提供除基础性咨询内容以外的其他质量有关咨询服务。

(六)咨询方式。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线上”咨询。委托单位书面委托时,应同时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平台”上注册,提交咨询需求。具体点击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主要业务活动中“质量咨询”,进入“咨询平台”。二是“线下”咨询。总工委将根据工作情况,组织专家对委托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委托单位也可根据委托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随时请求总工委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七)咨询结果。完成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的项目,中施企协将出具质量综合评估报告,发放评估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是我会探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转变升级企业服务方式、推动行业质量水平提升的重要工作,请各推荐单位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系统内大力宣传,积极动员优秀企业参与,形成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大效应。

(二)严格把关。请各推荐单位在本行业、本地区和本系统内择优推荐具有质量提升需求的优秀工程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工作。本次活动,每家推荐单位推荐咨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认真组织。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各行业、省(市)建筑业协会和有关中央企业协助实施,中施企协专家团队提供咨询服务。请各参与单位认真梳理委托工程的质量需求,整理委托材料,向有关推荐单位申请推荐参与咨询活动;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规定要求,依据委托工程实际,审核委托材料。委托材料由推荐单位或委托单位报送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总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张国义 张宇翔

电话:(010)63253458、63253417

邮箱:1542896451@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编:100038

中施企协字〔2019〕10号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 管理咨询工作的通知1.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实施意见(试行).doc

中施企协字〔2019〕10号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 管理咨询工作的通知2.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委托表.doc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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