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建协字[2019]21号:受理2019年下半年“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规定,我协会将于9月2日起受理2019年下半年“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须满足《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附件1)第二章、第三章所规定的内容。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份独立装订;

2、提供申报项目已录入“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信息系统”的项目登记管理栏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3、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盖法人单位公章,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并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①、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报监证、工程建设安全受监证复印件;

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提供有效部分);

④、用工单位建筑工人安全培训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用工劳动合同(仅提供签订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

⑥、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提供有效保险单和该工程施工的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⑦、有参建单位申报的,参建单位应提供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复印件及相应的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C)复印件。

4、反映工程项目开展市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等的文字材料,现场彩色照片打印各1-2张(提供的照片须清晰,并在照片下面标明部位),按(附件4)顺序进行排列。

(二)电子文件:

1、《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项目汇总表》;

3、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明施工专项措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方案(外脚手架、井架或人货梯、塔吊、模板、基坑支护、用电等)。

以上1-3的资料提供电子文档,并按顺序刻录光盘。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

申报受理时间9月2日至10月31日止,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雁飞  徐柳茵      

联系电话:0763-3152292    

网    址:http://www.qycia.com/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建北大厦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203室

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附件1).doc

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2).docx

清远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项目汇总表(附件3).xls

申报项目现场各部位照片材料清单(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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