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我市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利用信息技术,采集、上传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等数据,实现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每季度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采购和使用过程管理。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生产配合比执行情况、混凝土工作性能等进行抽查抽测。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了解混凝土强度状况,加强质量预控。

  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力度。建设单位在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样检测;工程参建单位、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配备回弹仪和钢筋扫描仪,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强度和钢筋安装质量的检查。

  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服务和自律机制,促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采购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我市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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