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物业管理 深化信用等级评价
2025-01-04 15:04:16
2025年1月2日,新年开工第一天,杭后执法局物业办走进金鼎和悦小区,物业办协同物业协会、社区业委会代表,进入物业小区,继续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物业小区信用等级评价,是以巴彦淖尔市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为契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巴彦淖尔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对全旗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比打分,通过评比,评选出:A级、B级、C级等物业公司,将打分制度与物业服务评比挂钩,通报表扬优秀物业公司、侧重管理分数较低小区,实现物业公司差异化管理,对信用等级最低且短时间内无整改效果的企业列入行业信用黑名单,不得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不得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报送市信用评价评分体系进行记录,最终实现末位淘汰。
随着执法局协同各个相关部门的物业信用体系评价的不断开展,我们期待小区物业管理能够迈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能更好的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加细致、规范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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