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解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2020年4月2日,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2021年12月15日,四川省住建厅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9号),为了贯彻落实川建行规〔2021〕19号文中对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总体要求,我厅已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配合《指导意见》的实施,需要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需要。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