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5年第六十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2025-08-15 08:41:32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6号)规定,经审核,章平等20名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通告。
附件:章平等20名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025年第六十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5/8/13/7a404208880f4160a4180be6c5a752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