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住建局关于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李晋宇等260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意见的通知
临建质函字〔2025〕136号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93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李晋宇等19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首次申请,准予山西观天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静等12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申请,准予山西孜匀祎龙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高国强等185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准予山西金京泰建工有限公司赵峰军等26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准予山西利源中天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王德志等9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跨省调出申请,准予山西盛世瑞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静等9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申请。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原文地址:http://zjj.linfen.gov.cn/wjfg/tzgg/202507/t20250710_541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