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2024年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方案的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2024年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规〔2024〕18号)发布以来,因补贴资金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出现广大消费者排队申请等情况,同时也可能出现篡改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提供虚假照片、虚开发票等申领补贴行为,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促进真装修、真消费,为震慑部分违规人员,经研究,决定出台《关于宁德市2024年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方案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下同)。
二、起草过程
12月3日,拟定了《补充通知》初稿,经局法规科等科室讨论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12月4日,征求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意见;12月5日,经局法规科完成合法性审查,形成本次送审稿。
三、起草依据和参考文件
(一)起草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
2.《关于研究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纪要》(省政府〔2024〕85号)专题会议纪要
(二)参考文件
1.《深圳市福田区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实施指引》;
2.《宁德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内容
《补充通知》分明确补贴基数、严肃查处违规、加强核实监管三个方面
(一)明确补贴基数。采取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的,以进度款发票金额为基数给予20%一次性补贴,一套住宅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严肃查处违规。活动开展期间,如篡改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提供虚假照片、虚开发票等申领补贴,一经查实,对于涉及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企业经办人、法人,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抄报其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处理;其他群众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失信人。对于篡改、签订虚假合同开发票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加强核实监管。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应核实申请人住宅装修进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人员(或成立工作专班),抽查部分住宅装修进度情况。
《补充通知》的实施将完善住宅装修补贴发放工作,促进装修真消费,让群众得到实惠。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cjd/202412/t20241211_19999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