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于2025年10月22日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70号)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中“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的实施,实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竣工联合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省档案局对2022年10月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22〕2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研究,综合考虑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各地实施情况、效果,决定《办法》有效期届满继续实施同时由试行改为正式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政策的稳定、连续。
二、《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行政法规方面。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方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三)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文件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窗口和系统建设、验收主要流程和环节(申请、受理、联合验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运用等内容。
四、《通知》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有什么?
《通知》在上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立足广东实际,细化提出一些具体制度和措施。比如,实行自然资源(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市、县(区)可以结合实际,将其他的验收或者备案事项纳入竣工联合验收;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依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城市建设档案验收、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可以开展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等。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d.gov.cn/zcjd/wzjd/content/post_4785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