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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文件解读(文字解读)

2025-02-19 15:13:28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房稳[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和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本措施。

二、解读重点内容

(一)支持居民为改善住房条件新购或再购住房。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全面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优化居民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契税补贴政策。

(二)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企业提供“新房易购”服务,全面落实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三)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分类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其他闲置土地,依法处置。

(五)多渠道消化存量商品房。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坚持“以需定购”。

(六)加快处置停缓建项目。依法妥善处置。

(七)优化住房和土地供应。推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合理安排新增土地供应,优化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

(八)推动已售房屋建成交付。全力推进已售商品住房逾期难交付项目处置,确保应交尽交。

(九)妥善解决不能办证问题。加快推进工程竣工验收,为登记办证创造条件。地下空间,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能进尽进、应贷尽贷。

(十一)缓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困难。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

(十二)鼓励建设好房子。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支持住房功能和品质改善。

(十三)调整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间节点和优化验收备案制度。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间由办理施工许可之前,调整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

解读科室:房管科

解读人:金鑫

联系电话:3161456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jcxxgk/zfxxgk/fdzdgknr/zcjd/202409/t20240906_1185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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