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在兰注册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人员“挂证”行为,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甘建建〔2024〕254号)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
进一步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半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对新办资质及资质增项企业,人员转入不足一个月的,抽查企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信息及工资发放记录。对申报资质延续企业,人员调转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并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信息等佐证材料,确保人员为企业自有。
二、严厉打击弄虚作假
进一步加大对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行为的査处力度,严厉打击“黑中介”套用人员信息“飞行申报”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企业盗用、冒用、套用人员信息,提供虚假承诺、资历、业绩、证书、发票或证明材料等行为。由职称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其个人业绩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为A级或B级项目外,将进一步核查其完成业绩的任职经历(含社保)等信息。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查处,并给予不良记录,1年内不再受理资质申请,严格整治资质申报行业乱象。
三、 加强资质动态核查
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人员管理和资质审批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动态核查。对人员频繁调转、社保变更异常、人员涉嫌“挂证”的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将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和人员全部转出的企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屏蔽和锁定,限制企业登录、调转人员及建筑市场行为,并督促被屏蔽和锁定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其屏蔽,解除锁定。对不按要求整改且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资质。各县区住建部门对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已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要纳入重点监管。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5/8/21/art_11369_1545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