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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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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5-03 08: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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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哈政办综〔2012〕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一些水域陆续发生几起溺水事件,致使多人死亡。特别是9月1日,尚志市东安水库5名村民未经允许私自划船游玩,因超载翻船全部溺亡;9月3日,依兰县2名初中一年级女学生在松花江玩耍戏水,1人死亡、1人失踪。这些事件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暴露出我市部分地区在水域安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域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水域安全警示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精心勘察辖区内江河、湖泊、水库、湿地、水塘等水域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在危险水域逐一设立警示标志,落实警示责任。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区域及其它重点部位,要设立禁止游泳、危险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设施,建立安全巡查责任区制度。在渡口码头,要设置具备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明确安全管理员。在涉水景区,要全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水域划分标志牌,并设专人管理;对各类旅游船舶及水上游乐设施(含人工划船、脚踏船、碰碰船、水上摩托、快艇、漂流船、气垫船、竹排等),要按核准的航行路线、航行区域行驶,防止游船与游客自操船在水域内混合航行。对在建的水上建筑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值守,确保水域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深化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凡乡镇所属码头、渡口和渔塘、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出现的水上安全问题,均由所在地区、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并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和市场准入把关负责。海事部门(船检机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对所有船舶检验把关负责。农业部门(渔船稽查机构)负责渔船稽查工作,并对监管渔船渔港出现的水上安全问题负责。此外,旅游、水务及其他各行业部门所属船舶和水库等出现的水上安全问题,由各行业部门负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水上交通运输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加大联合执法督查力度和密度,继续保持水上安全执法检查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水上交通运输违法违章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域安全警示教育。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和宣传手段,深入到乡镇村屯、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广泛开展涉水安全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水上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救援能力。要开展经常性的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船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航行规定,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能力。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提醒旅游者提高乘坐水上交通工具的安全防范意识,参加漂流、潜水、帆船、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涉水旅游项目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根据身体健康状况、水性、天气和水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农业部门要举办渔民安全培训,采取在渔政执法船悬挂渔船安全标语、建立流动警示平台等方式,对渔民进行水上安全警示教育,并对市区江段进行全天候巡航检查,坚决杜绝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之际,采取校本课程、开学仪式、主题班团队会、专题讲座、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加强防溺水教育、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以及自然灾害应急防范教育,严格落实省教育厅《致家长一封信》的各项要求,告知家长切实承担起子女上放学期间、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监护人责任,落实教育看护措施,坚决避免溺水、交通等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区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水域安全管理体系。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水域安全工作的领导,从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入手,逐级签订水域安全责任状,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与村屯、街道与社区、企业与船主“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和全市水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协调海事、交通运输等涉及水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船舶超载超员、违规航行作业以及不具备航行作业条件擅自航行作业等违法行为,确保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营运船舶的行业管理,监督水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依法加大对营运船舶脱线行驶、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水务部门要以所辖水库、水利工程和防汛抢险通道工程为重点,严格落实水域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水域安全监督责任制的落实。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作用,坚决杜绝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旅游部门要完善涉水景区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辖区水域管理,增派警力加大水域巡控密度,派出警力对辖区重点水域、河流、岸坡等地进行重点布防,发现群众到非指定区域游泳的要坚决予以制止;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治安积极分子组成治安巡逻小分队,加强日常巡视,提示和劝阻群众不到非指定区域游泳。各级水上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水域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以政府应急救援组织为中心,以专业应急机构为骨干,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为基础的水上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事故及险情上报程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落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市政府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发生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和应对处置水域安全事故提供依据。对不及时上报事故及险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施责任追究,对瞒报、迟报或漏报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切实加强水域安全工作的同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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