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nsformer protection equipment
DL/T 770-2012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实施日期:2012年07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与DL/T 770-2001《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差别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英文名称修改为《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nsformer protection equipment》;
——按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对原标准3.8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删除了与GB/T 14285-2006重复的内容,形成现标准4.9;
——根据GB/T 14285-2006对原标准3.9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形成现标准4.10;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测量元件准确度、变差、过载能力、功率消耗、电磁兼容和绝缘性能等基本性能要求均直接引用DL/T 478《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 770-200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东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效孟、文继锋、聂娟红、王友龙、程骁、苏毅、王峰、刘千宽、邓小玉、杜丁香。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压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35kV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内变压器和发电厂内联络变压器保护装置,并作为装置开发、设计、制造、试验和运行的依据。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保护装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900.1-2008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IEC 60050-101:1998,NEQ)
GB/T 2900.17-2009 电工术语 量度继电器(IEC 60050(447):2009,eqv)
GB/T 2900.49 电工术语 电力系统保护(GB/T 2900.49-2004,IEC 60050(448):1995,IDT)
GB/T 4798.2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2部分:运输(GB/T 4798.2-2008 IEC 60721-3-2:1997,MOD)
GB/T 7261-200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9361-201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T 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IEC 60255-21-1:1988,IDT)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GB/T 14537-1993,IEC 60255-21-2:1988,IDT)
GB/T 19520.12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482.6mm(19in)系列机械结构尺寸 第3-101部分:插箱及其插件(GB/T 19520.12-2009,IEC 60297-3-101:2004,IDT)
GB/T 20840.7-2007 互感器 第7部分:电子式电压互感器(IEC 60044-7:1997,MOD)
GB/T 20840.8-2007 互感器 第8部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IEC 60044-8:2002,MOD)
GB/T 22386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GB/T 22386-2008,IEC 60255-24:2001,IDT)
DL/T 47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 667-1999,IEC 60870-5-103:1997,IDT)
DL/T 860(所有部分)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2008、GB/T 2900.17-2009,GB/T 2900.49、DL/T 47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差动保护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由变压器各侧电流构成,能反应变压器内部各种故障。
3.2
分相差动保护 phase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将变压器的各相绕组分别作为被保护对象,由每相绕组的各侧电流构成,能反应变压器内部各种故障。
3.3
分侧差动保护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for winding
由自耦变压器的高、中及公共绕组的电流按相构成,仅能反应自耦变压器高、中及公共绕组的相间或接地故障。
3.4
低压侧小区差动保护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for low voltage side
由变压器低压侧绕组电流和断路器电流构成的差动保护,仅能反应变压器低压侧绕组及引线的内部故障。
3.5
零序差动保护 ground differential protection
由自耦变压器的高、中两侧三相电流分别构成零序电流再与公共绕组零序电流构成的差动保护,仅能反应自耦变压器高、中及公共绕组的接地故障。
3.6
电子式互感器 electronic instrument transformer
由连接到传输系统和二次转换器的一个或多个电流或电压传感器组成,用于传输正比于被测量的量,供测量仪器、仪表和继电保护或控制设备使用的一种装置。
4 技术要求
4.1 环境条件
4.1.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10℃~+55℃。
b)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应结冰)。
c)大气压力:80kPa~106kPa。
4.1.2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3 基准试验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20℃±2℃。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4 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贮存环境温度为-20℃~+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运输环境温度为-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4.1.5 周围环境
a)应遮阳、挡雨雪、防御雷击和沙尘、通风;
b)不允许有超过GB/T 478规定的电磁干扰存在;
c)场地应符合GB/T 9361-2011中B类安全要求的规定;
d)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T 11287-2000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
e)无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镀覆及涂覆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不允许有明显的水汽,不允许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f)安装地点应铺设有首尾相连、横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的专用接地铜排,且该铜排一点与安装地点接地网接地点可靠搭接。
4.1.6 特殊使用条件
4.1.6.1 当超出4.1.1、4.1.4、4.1.5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时,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
4.1.6.2 当安装地点环境温度明显超过4.1.1规定的正常工作温度时,优先选用的环境温度范围规定为:
a)特别寒冷地区:-25℃~+55℃。
b)特别炎热地区:-10℃~+70℃。
4 技术要求
4.1 环境条件
4.1.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10℃~+55℃。
b)相对湿度:5%~95%(装置内部既无凝露,也不应结冰)。
c)大气压力:80kPa~106kPa。
4.1.2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2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3 基准试验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20℃±2℃。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4.1.4 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贮存环境温度为-20℃~+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
运输环境温度为-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4.1.5 周围环境
a)应遮阳、挡雨雪、防御雷击和沙尘、通风;
b)不允许有超过GB/T 478规定的电磁干扰存在;
c)场地应符合GB/T 9361-2011中B类安全要求的规定;
d)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T 11287-2000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
e)无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镀覆及涂覆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不允许有明显的水汽,不允许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f)安装地点应铺设有首尾相连、横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的专用接地铜排,且该铜排一点与安装地点接地网接地点可靠搭接。
4.1.6 特殊使用条件
4.1.6.1 当超出4.1.1、4.1.4、4.1.5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时,由用户与制造商商定。
4.1.6.2 当安装地点环境温度明显超过4.1.1规定的正常工作温度时,优先选用的环境温度范围规定为:
a)特别寒冷地区:-25℃~+55℃。
b)特别炎热地区:-10℃~+70℃。
4.2 额定电气参数
4.2.1 直流电源
a)额定电压:220V、110V。
b)允许偏差:-20%~+10%。
c)纹波系数:不大于5%。
4.2.2 激励量
a)交流电压:100/V、100V。
b)交流电流:1A、5A。
c)额定频率:50Hz。
4.2.3 电子式互感器
对于来自电子式互感器的激励量,其额定值应符合GB/T 20840.7-2007中5.2的规定和GB/T 20840.8-2007中表5的规定。
4.3 结构和外观
4.3.1 机箱、插件的尺寸
机箱、插件的尺寸应符合GB/T 19520.12的规定。
4.3.2 外壳防护
装置的外壳防护要求应满足DL/T 478的规定。
4.4 测量元件的准确度和变差
装置中测量元件的准确度和变差要求应满足DL/T 478的规定。
4.5 过载能力
装置中各回路的过载能力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6 功率消耗
装置中各回路的功率消耗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7 直流电源影响
直流电源影响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8 对连接导线、输出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的要求
对装置与外回路的连接导线,输出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的要求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9 装置的功能要求
4.9.1 装置应满足GB/T 14285-2006中4.1.2~4.1.16的规定。
4.9.2 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和成套性,应含有能反应变压器各种故障和异常的保护功能。
4.9.3 装置的保护配置、整定范围与被保护的设备有关,但所选择的单个保护应达到4.10的性能指标。其中未规定部分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
4.9.4 装置中不同种类保护功能应能方便地投入和退出。
4.9.5 非电量保护应独立于电气量保护,装置应有对应的事件记录。
4.9.6 装置应提供中文显示界面和中文菜单。
4.9.7 装置的定值应满足保护功能的整定要求,做到简单、易理解、易整定。
4.9.8 装置应设置多套可切换的定值组。
4.9.9 装置应配有硬、软件监视功能,自动监视硬、软件工作状态。对发现的异常、故障自动采取告警、自复位、闭锁重要控制回路等措施并记录故障信息。
4.9.10 装置应设有硬件或软件启动回路,只有在电力系统发生扰动时,才允许开放出口跳闸回路。
4.9.11 装置应按GB/T 14285-2006中6.5.3的要求设置对电磁干扰的减缓措施。
4.9.12 装置的开入回路应符合DL/T 478的要求。
4.9.13 装置应有足够的跳闸触点,除应满足跳开相应断路器及启动失灵保护的要求外,还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备用跳闸出口触点。
4.9.14 装置中央信号的触点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自保持,只有手动复归后,信号触点才能返回。
4.9.15 装置所记录的信息,在失去直流电源的情况下不能丢失。
4.9.16 装置的时钟精度要求为对时精度不应大于1ms,对时信号消失时,采用装置自身时钟,24h误差不大于5s。
4.9.17 装置应具备通信接口、对时接口、调试接口。
4.9.18 通信接口的通信数据格式应遵循统一的规约,采用DL/T 667或DL/T 860系列标准通信协议。制造商应声明所采用的通信协议、通信介质类型、通信设备。
4.9.19 装置宜以数字信号方式与监控系统交换信息,如保护动作信息、定值、保护测量值、录波信息等。
4.9.20 装置应具有故障记录功能,并满足以下要求:
a)装置应能可靠记录保护动作的相关信息,如故障时输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输出开关量、动作元件、动作时间等,并具有存储不少于8次最新的故障录波数据的功能;
b)装置记录的故障录波数据应按GB/T 22386规定的格式输出。
4.9.21 装置应具有输出记录信息的功能。
4.10 主要技术要求
4.10.1 总则
4.10.1.1 装置的保护功能配置和被保护的设备有关,应符合GB/T 14285-2006中4.3的通则要求。
4.10.1.2 装置保护功能配置中所选择的单个保护功能应能达到下面的性能指标。
4.10.1.3 本标准未规定部分由产品企业标准规定。
4.10.2 差动保护
a)应具有防止励磁涌流引起误动的能力;
b)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
c)具有严重内部故障下的差动速断功能;
d)具有防止电流互感器暂态饱和过程中误动的措施;
e)具有电流互感器断线判别功能,应告警并能选择是否闭锁比率差动,但不闭锁差动速断,当电流大于额定电流的1.2倍~1.5倍时可自动解除闭锁;
f)具有差流越限告警功能;
g)用于330kV电压等级以上的主变压器保护时,还必须具有防止过励磁引起误动的功能;
h)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02In ;
i)差动速断动作时间(1.5倍整定值)为220kV及以上不大于20ms,110kV及以下不大于30ms;
j)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为220kV及以上不大于30ms,110kV及以下不大于40ms。
4.10.3 分相差动保护
a)应具有防止励磁涌流引起误动的能力;
b)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
c)具有严重内部故障下的差动速断功能;
d)具有防止电流互感器暂态饱和过程中误动的措施;
e)具有电流互感器断线判别功能,应告警并能选择是否闭锁比率差动,但不闭锁差动速断,当差动电流大于额定电流的1.2倍~1.5倍时可自动解除闭锁;
f)具有差流越限告警功能;
g)用于330kV电压等级以上的主变压器保护时,还必须具有防止过励磁引起误动的功能;
h)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02In ;
i)差动速断动作时间(1.5倍整定值)不大于20ms;
j)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4.10.4 分侧差动保护
a)应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
b)具有防止电流互感器暂态饱和过程中误动的措施;
c)具有电流互感器断线判别功能,应告警并能选择是否闭锁差动;
d)具有差流越限告警功能;
e)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02In ;
f)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4.10.5 低压侧小区差动保护
a)应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
b)具有防止电流互感器暂态饱和过程中误动的措施;
c)具有电流互感器断线判别功能,并报警,闭锁差动保护的功能投退应由整定控制;
d)具有差流越限告警功能;
e)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02In ;
f)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4.10.6 零序差动保护
a)应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
b)具有防止电流互感器暂态饱和过程中误动的措施;
c)具有电流互感器断线判别功能,应告警并能选择是否闭锁差动;
d)具有差流越限告警功能;
e)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02In ;
f)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4.10.7 过励磁保护
a)反时限特性应能整定,以便和交压器过励磁特性近似匹配;
b)装置适用频率范围为45Hz~55Hz;
c)过励磁倍数整定值允许误差2.5%;
d)长延时应能整定到6000s;
e)返回系数不小于0.97。
4.10.8 阻抗保护
a)在PT断线和电压切换时不应误动;
b)应有独立的电流启动元件;
c)在系统振荡时,保护不应误动;
d)具有偏移特性,正反向阻抗均可分别整定;
e)动作值准确度不大于5%或不大于0.1Ω(In=5A);
f)返回系数不大于1.1;
g)动作时间允许误差(0.7倍整定值)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9 复合电压闭锁方向过流保护
a)具有PT断线判别和报警功能。
b)方向元件的投退应由整定控制。
c)方向元件动作无死区,最小动作电压不大于1V,最小动作电流不大于0.1In,动作边界允许误差为±3°(最大灵敏角下)。
d)低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
e)负序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f)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g)返回系数:电流、负序电压不小于0.9,低电压不大于1.1。
h)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负序电压1.2倍整定值,低电压0.8倍整定值,正方向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0 零序方向过流保护
a)方向元件的投退应由整定控制。
b)方向元件最小动作电压不大于1V,最小动作电流不大于0.1In ,动作边界允许误差为±3°(最大灵敏角下)。
c)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
d)返回系数:电流不小于0.9。
e)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正方向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1 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
a)具有PT断线判别和报警功能。
b)低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
c)负序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d)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e)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负序电压1.2倍整定值,低电压0.8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2 过流保护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
b)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3 过负荷保护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
b)返回系数:0.9~0.95。
c)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4 零序过流保护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b)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5 间隙过流保护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
b)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6 间隙保护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b)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4.10.17 零序过电压保护
a)零序电压输入回路可承受工频300V、10s的过电压。
b)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1Un。
c)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压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1%或不大于40ms。
4.10.18 过负荷闭锁调压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b)返回系数:0.9~0.95。
c)固有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40ms。
4.10.19 冷却器电流启动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b)返回系数:0.85~0.9。
c)固有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40ms。
4.10.20 断路器失灵启动
a)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5%或±0.02In。
b)返回系数:0.9~0.95。
c)固有动作时间允许误差(电流1.2倍整定值时):不大于40ms。
d)返回时间:不大于40ms。
4.10.21 非电量保护
a)非电量保护可经装置触点转换后出口或经装置延时后出口,装置应有事件记录。
b)所有涉及直接跳闸的回路应采用启动电压值不大于0.7倍直流电源额定电压值,且不小于0.55倍直流电源额定电压值的中间继电器,并要求其启动功率不低于5W。
4.10.22 返回系数
除已注明返回系数外:
a)过量保护返回系数不小于0.9;
b)欠量保护返回系数不大于1.1。
4.10.23 动作时间误差
除已注明动作时间要求外,动作时间误差不大于整定值的1%或40ms(过量保护施加1.2倍动作值进行测试,欠量保护施加0.8倍动作值进行测试)。
4.11 安全要求
装置的安全性能应满足DL/T 478的要求。
4.12 绝缘要求
装置的绝缘性能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13 耐湿热性能
装置的耐湿热性能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14 电磁兼容性能
装置的抗扰度和电磁发射性能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15 机械性能
装置的机械性能应符合DL/T 478的规定。
4.16 连续通电
装置在完成调试后,应按DL/T 478的规定进行连续通电试验。连续通电试验的具体要求由产品的企业标准规定。
4.17 动态模拟
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装置应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在各种故障条件下,装置动作应正确,信号指示应正常,其主要功能应符合4.9、4.1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4.1.2规定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5.1.2 被试验装置和测试仪表必须良好接地。
5.1.3 除另有规定外,周围环境应符合4.1.5的要求。
5.2 温度试验
5.2.1 最低运行温度试验
按DL/T 478的规定进行,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4.9、4.10的要求。
5.2.2 最高运行温度试验
按DL/T 478的规定进行,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4.9、4.10的要求。
5.2.3 交变温度试验
按DL/T 478的规定进行,装置的功能和性能应符合4.9、4.10的要求。
5.3 温度贮存试验
按DL/T 478的规定进行。试验后,零部件的材料不应出现不可恢复的损伤,通电操作应正常。
5.4 结构和外观检查
按4.3及GB/T 7261-2008中第5章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具体方法由产品的企业标准规定。
5.5 功能试验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对装置进行试验,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电力系统模拟试验,试验方法和试验项目由产品的企业标准规定,装置的功能应符合4.9、4.10的要求。
5.6 测量元件准确度和变差检查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检查装置测量元件的准确度和变差,应符合4.4的规定,具体方法由产品的企业标准规定。
5.7 出口中间继电器检验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检查装置出口中间继电器的性能,应符合4.8的规定。
5.8 过载能力试验
按GB/T 7261-2008中14.1的方法对装置进行过载能力试验。装置经受过载试验后应无绝缘损坏,其性能应符合4.9、4.10的规定。
5.9 直流电源影响试验
根据4.7的要求,按DL/T 47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直流电源影响试验。在试验中,装置不应误动。
5.10 功率消耗试验
根据4.6的要求,按GB/T 7261-2008中第7章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功率消耗试验。
5.11 绝缘试验和绝缘测量
根据4.12的要求,按DL/T 47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绝缘试验和绝缘测量。
5.12 耐湿热性能试验
根据4.13的要求,按DL/T 47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耐湿热性能试验。
5.13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根据4.14的要求,按DL/T 47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5.14 机械性能试验
5.14.1 振动试验
根据4.15的要求,按GB/T 11287-2000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振动响应试验和振动耐久试验。
5.14.2 冲击试验
根据4.15的要求,按GB/T 14537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冲击响应试验和冲击耐久试验。
5.14.3 碰撞试验
根据4.15的要求,按GB/T 14537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碰撞试验。
5.15 连续通电试验
根据4.16的要求,装置出厂前应进行连续通电试验。试验方法由产品的企业标准规定。
5.16 动态模拟试验
根据4.17的要求,装置通过各项试验后,必要时在电力系统动态模拟系统上进行整组保护试验,考核装置主保护及主要后备保护装置的全部性能。
进行的故障模拟应至少包括如下项目:
a)变压器内部各种短路、端部各种短路、经过渡电阻的短路;
b)各种运行情况下投切变压器;
c)外部故障及外部故障切除;
d)区外故障转化为区内故障;
e)系统振荡并伴随故障;
f)过励磁;
g)CT断线、PT断线;
h)断路器失灵。
5.17 安全要求试验
根据4.11的要求,按DL/T 47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安全检查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装置在出厂前须经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检验合格出厂的产品应具有证明装置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
6.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应用于按照装置规范和标准检验新的硬件或软件设计。
6.3.2 型式检验包括安全型式试验,可由制造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试验机构进行。
6.3.3 对于是否符合安全型式试验的要求,可通过适当的试验、测量、目测或评估、技术论证来检查。
6.3.4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前;
b)产品正式投产后,如遇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经评估影响装置性能或安全性时;
c)当装置软件有较大改动时,应进行相关的功能试验或模拟试验;
d)执行有关规定时。
6.3.5 对系列产品中一个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宜充分考虑覆盖整个产品系列,且提供一个风险评估文件,确定哪些型式试验对整个系列产品有效,系列产品中其余产品还需进行哪些型式试验。
6.3.6 如果装置已通过型式试验且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或软件无变更,不宜重复型式试验。一旦前述内容出现改变,应进行风险评估,给出确定哪些型式试验仍然有效,须重做哪些型式试验的文件。
6.3.7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被检同批合格样品中随机抽取,抽取样品不宜少于2台,并分组进行检验。
其中:
第一台样品按表1中的c)、d)、e)、f)、g)、i)、j)、o)、p)各项进行检验;
第二台样品按表1中的a)、b)、h)、k)、l)、m)、n)、p)各项进行检验。
6.3.8 合格判定
a)对于检验试验,如未发现有主要缺陷的样品,则判定本批产品或试品为合格。装置的主要缺陷是指性能或功能不符合本标准及装置相关企业技术标准,需经更换重要元器件或对软件进行重大修改后才能消除,或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修复的缺陷(易损件除外)。其余缺陷作为一般缺陷。
b)各项检验、检查时,一般缺陷数不应超过该项检查数的20%,否则按存在主要缺陷统计。
c)对于安全型式检验试验,可接受的准则是:零缺陷合格,一个缺陷为不合格。
6.3.9 应进行的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其中:新产品研发和定型前的型式检验进行表1规定的全部试验;其余目的的型式检验,试验项目可视情况和目的,分析评估或协商确定。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每台装置应在显著部位设置持久明晰的标识和铭牌,其内容包括:
a)制造商全称及商标;
b)产品型号、名称;
c)制造年、月和出厂编号;
d)装置的额定值及主要参数;
e)安全标志。
7.1.2 包装箱上应用不易洗刷或脱落的涂料作如下标记:
a)发货厂名和产品型号、名称;
b)收货单位名称、地址、到站;
c)包装箱外形尺寸及毛重;
d)“防潮”、“向上”、“小心轻放”等标记;
e)规定叠放层数的标记。
7.1.3 产品执行的标准应明示。
7.1.4 标志和标识应符合GB/T 191-2008的规定。
7.2 包装
7.2.1 装置包装时应用塑料制品作为内包装,周围用防震材料垫实放于外包装箱内。
7.2.2 包装箱应符合GB/T 13384-2008的规定,按照装箱文件及资料清单、装箱清单如数装箱。随同装置出厂的附件及文件、资料应装入防潮文件袋中,再放入包装箱内。
7.2.3 装置的包装应能满足GB/T 4798.2规定的运输要求。
7.3 运输
装置的运输应符合GB/T 4798.2的规定。
7.4 贮存
7.4.1 贮存装置的场所应干燥、清洁、空气流通,并能防止各种有害气体的侵入,严禁与有腐蚀作用的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7.4.2 包装好的装置应保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周围空气温度为-20℃~+55℃的场所。
8 产品出厂随行文件和物品
随同装置一起供应的文件应有:
a)装箱清单;
b)装箱文件、资料清单及文件资料;
c)装置的电气原理框图或接线图;
d)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e)备品清单或合同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如元器件、易损件、测试插件、接线座、预制导线等)、安装附件、专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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