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CJJ T235-2015』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CJJ T235-2015』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文档大小: KB 文档页数: 页

语言:简体中文 发布时间:2025-04-08 09:45:47

限时优惠价

立即下载
文档部分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tective coating engineering of bridge steel structure in city and town
CJJ/T 235-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1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35-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22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质量验收;7.维护。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邮政编码:315012)。
本规程主编单位: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浙江大学
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铭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博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理工学院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浙江凯邦建设有限公司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陈春来 虞和登 郭伟坚 虞和定 吴立军 张治成 方露镔 俞宝达 华伟刚 尹念东 沈明江 戚铁军 付素娟 杨向东 徐惠芬 王明波 赵旭德 刘付林 张光海 卜建峰 周尚春 陈文杰 马文科 俞桂良 来春燕 宋连锋 齐金良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周良 张汎 胡伦坚 芦天 商国平 杨铁荣 周朝阳 李海波 史官云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
1.0.3 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基底 substrate
需要涂覆的钢结构表面,此表面或有涂覆层或无涂覆层。
2.0.2 表面处理 surface pretreatment
在涂装之前用机械方法或化学方法处理基底的过程。
2.0.3 表面清洁度 surface clearness
表面处理后金属表面的洁净程度。
2.0.4 表面粗糙度 surface roughness
金属表面处理后表面轮廓的最高峰相对于最低谷的高度。
2.0.5 热喷涂 thermal spray
在喷涂枪内或枪外将喷涂材料加热到塑性或熔化状态,然后喷射于经预处理的基底上,基底保持未熔状态形成涂层的方法。
2.0.6 电弧喷涂 electric arc spraying
利用两根金属丝之间产生的电弧熔化丝的顶端,经一束或多束气体射流将已熔并雾化的金属熔滴喷射到经预处理的基底表面上形成涂层的方法。
2.0.7 涂层 coating
一道涂覆所得到的连续膜层。
2.0.8 封闭涂层 blocked coating
用以渗入、填充金属喷涂层孔隙并起到封闭作用的涂层。
2.0.9 涂层附着力 coating adhesive force
涂层与基底间的结合力的总和。

3 基本规定

3.0.1 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应根据自然环境、涂层部位和涂层使用寿命等进行。
3.0.2 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3.0.3 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0.4 基底处理和涂装作业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进行全过程记录。
3.0.5 工程施工和维护应采取保障作业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涂装体系根据防腐蚀年限可分为普通型和长效型,普通型防腐蚀年限应为10年~15年,长效型防腐蚀年限应大于15年。
4.1.2 腐蚀环境分类可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4.1.3 桥梁钢结构涂装部位可分为下列类型:
1 外表面;
2 非封闭环境内表面;
3 封闭环境内表面;
4 钢桥面;
5 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
6 防滑摩擦面;
7 附属结构。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涂装体系根据防腐蚀年限可分为普通型和长效型,普通型防腐蚀年限应为10年~15年,长效型防腐蚀年限应大于15年。
4.1.2 腐蚀环境分类可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
4.1.3 桥梁钢结构涂装部位可分为下列类型:
1 外表面;
2 非封闭环境内表面;
3 封闭环境内表面;
4 钢桥面;
5 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
6 防滑摩擦面;
7 附属结构。

4.2 表面处理

4.2.1 桥梁钢结构在涂装前必须进行表面处理。
4.2.2 防腐蚀涂装设计文件应对表面处理的质量要求、表面除锈等级和表面粗糙度作出规定。
4.2.3 桥梁钢结构在涂装前的除锈等级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的规定外,最低除锈等级要求尚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不同涂料表面最低除锈等级

4.3 涂装要求

4.3.1 涂层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体系设计应根据腐蚀环境、工况条件、防腐蚀年限确定。
2 较高防腐等级的涂层体系可用于较低防腐等级的涂层体系,并可按较低防腐等级的涂层体系确定涂层厚度。C1和C2腐蚀环境下的涂层体系,可按C3腐蚀环境的涂层体系确定。
3 涂装部位的涂层体系可按本规程附录B执行。
4.3.2 当涂层进行耐久性试验后,表面应涂膜均匀,不得有流挂、针孔等现象,并不应生锈、起泡、开裂、剥落。涂层体系性能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涂层体系性能

4.3.3 热喷涂丝材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 火焰和电弧喷涂用线材、棒材和芯材 分类和供货技术条件》GB/T 12608的规定。
4.3.4 桥梁钢结构用防腐底漆、环氧封闭漆、环氧中间漆和面漆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4.3.5 热喷涂涂层性能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 热喷涂涂层性能要求

4.3.6 栓接结构的栓接部位摩擦面涂层初始抗滑移系数应大于0.55,并应在6个月内安装,安装时的涂层抗滑移系数应大于0.45。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所用的检测器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5.1.2 金属热喷涂或涂料涂装应在表面处理完成后4h内进行;当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60%时,可延时施工,但延时不应超过12h。
5.1.3 当钢结构表面出现返锈现象时,应重新除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涂装施工。
5.1.4 对非喷涂和涂装表面,应采用耐热的玻璃布或石棉等进行保护或隔离。
5.1.5 对处于水下区的钢构件,在浸水状态下施工时,应选择水下施工和水下固化的涂层体系。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1 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所用的检测器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5.1.2 金属热喷涂或涂料涂装应在表面处理完成后4h内进行;当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60%时,可延时施工,但延时不应超过12h。
5.1.3 当钢结构表面出现返锈现象时,应重新除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涂装施工。
5.1.4 对非喷涂和涂装表面,应采用耐热的玻璃布或石棉等进行保护或隔离。
5.1.5 对处于水下区的钢构件,在浸水状态下施工时,应选择水下施工和水下固化的涂层体系。

5.2 施工准备

5.2.1 涂装作业时钢材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及以上,现场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露点换算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露点换算表

注:中间值可按插入法取值。
5.2.2 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 施工前,应通过工艺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并应按此工艺参数制作样块,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5.2.4 施工期间宜搭设防风雨棚。

5.3 表面处理

5.3.1 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除锈作业。
5.3.2 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动力或手工工具打磨、清除钢结构表面的焊渣、焊瘤、焊接飞溅物、毛刺,锋利的边角应打磨成半径大于2mm的圆角;
2 表面油污应采用专用清洁剂进行低压喷洗或软刷刷洗,应采用淡水将残余物冲洗干净;或采用碱液、火焰等方法处理,并应采用淡水冲洗至中性;
3 喷砂钢结构表面可溶性氯离子含量应小于7μg/cm2,超标时应采用高压淡水冲洗;
4 对非涂装部位,在喷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5.3.3 喷射清理所用的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GB/T 18838.3的规定;
2 非金属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非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GB/T 17850的规定;
3 磨料应清洁干燥。
5.3.4 表面处理后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表面粗糙度

项目表面粗糙度(μm)
金属热喷涂60~100
无机富锌底漆50~80
其他涂料涂层30~75

5.3.5 喷砂除锈宜采用0.4MPa~0.8MPa的压缩空气作动力,压缩空气和磨料应清洁干燥。
5.3.6 喷砂枪的喷嘴与被喷射构件表面的距离宜为100mm~300mm,喷射方向与被喷射构件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宜为0°~30°。
5.3.7 当进行二次表面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已涂无机硅酸锌、无机富锌或其他类车间底漆的钢结构外表面再涂装油漆前,应采用喷砂方法进行二次表面处理;
2 在已涂无机硅酸锌、无机富锌或其他类车间底漆的钢结构内表面再涂装油漆前,可根据涂装体系设计要求采用喷砂或机械打磨方法进行拉毛处理;
3 无机硅酸锌、无机富锌车间底漆完好的部位,可采用扫砂拉毛方法除去表面锌盐,焊缝、锈蚀处喷砂除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规定的级;或采用打磨拉毛方法除去表面锌盐,并对焊缝、锈蚀处进行打磨,除锈清洁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规定的St3级;
4 对需热喷涂的钢结构焊缝预留部分,应在现场焊接后采用喷砂方法进行二次表面处理,除锈清洁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规定的St3级。
5.3.8 表面喷砂除锈后,对外表面应采用洁净的压缩空气吹扫,内表面宜采用吸尘器清理。除尘后的表面灰尘清洁度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评定试验》GB/T 18570.3规定的3级。

5.4 金属热喷涂

5.4.1 金属热喷涂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8℃;
2 有强烈阳光照射时,不宜施工;
3 当施工环境通风较差时,应进行强制通风。
5.4.2 喷涂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 经喷砂处理并清洁后的钢材表面,应干燥,不得有灰尘、油脂、锈斑、污垢及其他污染物;
2 金属丝材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氧化现象,不得有油脂和其他污垢,不应有较严重的表面缺陷,线材盘绕不应有折弯和严重扭弯。
5.4.3 电弧喷涂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受喷面积上连续喷涂到规定厚度;
2 喷涂气体应清洁、干燥,喷涂气体压力不应低于0.5MPa;
3 喷涂距离宜为150mm~300mm;
4 喷涂微颗粒宜垂直冲击基体表面,喷枪与被喷涂面的夹角不应小于60°;
5 喷枪移动速度应均匀;
6 当基体表面温度过高时,可暂停喷涂;
7 应经常对喷枪进行清洁检查。
5.4.4 火焰喷涂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喷构件表面预热温度应高于塑料粉末的熔点;
2 火焰喷涂线材表面应清洁,直径应与喷嘴及燃烧嘴直径相吻合;
3 应采用摩擦点火器或电弧点火器点火;
4 喷涂时,燃气流量应根据设备要求确定;
5 当喷枪发生回火或熄火时,应迅速关闭喷枪,并应及时切断电源;
6 喷涂结束后,应放出压力调节器和软管中的压缩气体。
5.4.5 钢结构表面热喷涂施工后,应立即进行封闭涂层的施工,最长间隔时间不应大于12h。
5.4.6 当钢结构焊缝及预留部分现场电弧喷涂时,应采用与钢结构室内施工时相同的电弧喷涂工艺和涂层材料进行防腐施工。

5.5 涂料涂装

5.5.1 涂料涂装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8℃,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5%;当施工环境温度连续5d低于5℃时,应采用低温固化产品或采取其他措施;
2 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宜进行室外施工;
3 当施工环境通风较差时,应采取强制通风;
4 施工时,钢材表面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
5.5.2 涂料配制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料配制和使用应按涂料供应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涂料配制和使用前应明确下列内容:
1)防腐蚀涂装的表面处理要求及处理工艺;
2)防腐蚀涂层的施工工艺;
3)防腐蚀涂层的质量检测手段。
2 对双组分和单组分涂料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比例混合,应搅拌均匀、熟化,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5.5.3 涂料试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式涂装前或涂料产品生产批次变化后,应进行试涂,涂料应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涂装方法、工作温度、湿度及稀释剂施工;
2 应根据涂料性能选择相应的喷涂设备;储料罐、输料管道及喷枪应干净、适用;压缩空气压力、管道喷嘴应符合工艺要求,压缩空气应清洁、干燥;
3 试涂涂层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要求,试涂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涂装。
5.5.4 涂料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面积涂装应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方法;
2 当采用喷涂时,喷枪移动速度应均匀,并应保持喷嘴与被喷面垂直;
3 当采用滚涂施工时,滚筒蘸料应均匀,滚涂时用力应均匀,并应保持匀速;
4 当采用刷涂施工时,用力应均匀,朝同一方向涂刷,避免表面起毛;
5 对细长、小面积以及复杂形状的构件,可采用空气喷涂、滚涂或刷涂施工;
6 不易喷涂部位应采用刷涂法进行预涂装或在喷涂后进行补涂;
7 当刷涂或滚涂时,层间应纵横交错,每层宜往复进行;
8 焊缝、边角及表面凹凸不平部位应多蘸涂料或增加涂装遍数;
9 涂装过程中,施工工具应保持清洁;
10 冬期施工每道涂层应干燥;
11 施工过程中应在不同部位测定涂层的湿膜厚度,并应及时调整涂料黏度及涂装工艺参数,防腐层最终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5.5 涂料涂装间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涂层、底涂层、中间涂层和面涂层施工,应符合涂料工艺要求,每道涂层的间隔时间应符合涂料技术要求;当超过最大重涂间隔时间时,应进行拉毛处理后再涂装;
2 每涂完封闭涂层、底涂层、中间涂层和面涂层后,应检查干膜厚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涂装施工;
3 涂装结束后,涂层应经自然养护后方可使用。其中化学反应类涂料形成的涂层,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5.5.6 连接面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结构应预留焊接区域,预留区域应按相邻部位涂装要求涂装;
2 栓接结构的栓接部位摩擦面底涂,可采用无机富锌防锈防滑涂料或热喷铝;
3 栓接结构的栓接部位外露底涂层和螺栓头部,在现场涂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对栓接部位外露底涂层清洁处理后,应按设计涂装体系或相邻部位的配套涂装体系进行涂装处理;应对螺栓头部先进行净化、打磨处理,刷涂环氧富锌底漆,厚度宜为60μm~80μm,然后按相邻部位的配套涂装体系进行涂装处理。
5.5.7 施工现场末道面漆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破损处应进行修复处理,焊缝部位防腐蚀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应采用淡水、清洗剂等对待涂表面进行清洁处理,除掉表面灰尘和油污等污染物;
3 涂层相容性、附着力及外观颜色应经试验确定;
4 当附着力试验不合格时,应进行拉毛处理后再涂装。

5.6 安全文明施工

5.6.1 涂装作业前应识别危险源。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
5.6.2 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
5.6.3 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5.6.4 施工现场应满足清洁化生产要求,废弃物应及时环保处置。
5.6.5 施工和维护人员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口罩和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

6 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验收。
6.1.2 检验批划分宜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确定。
6.1.3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
6.1.4 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6.1.5 质量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设计文件;
2 专项施工方案;
3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复检报告;
4 施工质量检查与控制记录(含隐蔽工程);
5 有关技术问题处理记录;
6 返修记录;
7 验收记录;
8 竣工图。

6 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验收。
6.1.2 检验批划分宜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确定。
6.1.3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
6.1.4 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6.1.5 质量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设计文件;
2 专项施工方案;
3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复检报告;
4 施工质量检查与控制记录(含隐蔽工程);
5 有关技术问题处理记录;
6 返修记录;
7 验收记录;
8 竣工图。

6.2 表面处理

Ⅰ 主控项目

6.2.1 桥梁钢结构表面清洁度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标准图谱或样板对照。
6.2.2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GB/T 13288.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样块对照;或用粗糙度测量仪进行测量。

Ⅱ 一般项目

6.2.3 涂装施工前应逐件进行外观检查,表面不得有污染或返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 涂层质量

Ⅰ 主控项目

6.3.1 桥梁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3.2 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表面除锈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底漆涂装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取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6.3.3 涂层厚度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湿膜厚度,干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结构主体外表面干膜厚度测量值低于规定值的不得超过10%,且每一单独厚度测量值不应低于规定值的90%。钢结构其他表面干膜厚度测量值低于规定值的不得超过15%,且每一单独厚度测量值不应低于规定值的85%。
3 当涂层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增加涂装道数,直至合格。
检查数量:每10m2取5个点,每个点附近测5次或10次,取平均值。
检查方法:磁性涂层测厚仪测量。
6.3.4 涂层附着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热喷涂涂层结合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的规定。
2 当涂料涂层附着力检测采用划格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的规定,涂料涂层附着力应符合0级或1级规定;当采用拉开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的规定,无机富锌底漆涂层附着力不应小于3MPa,其余涂料涂层附着力不应小于5MPa。
检查数量:每200m2检测数量不少于1次,且总检测数量不少于3次。
检查方法:现场采用划格法;开工前工艺试验时,采用拉开法进行检测。
6.3.5 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2 防腐涂料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按桶数抽查5%,且不少于3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3.6 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7 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热喷涂涂层应颗粒细密、表面均匀一致,不得有起皮、鼓泡、大熔滴、流坠、裂纹、剥落及其他影响涂层使用的缺陷。
2 涂料涂层表面应平整、均匀一致,不得有漏涂、咬底、起泡、裂纹、气孔和返锈等现象,可有轻微橘皮和局部轻微流挂。
3 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3.8 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 维 护

7.0.1 桥梁钢结构的防腐蚀检查可分为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周期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表7.0.1 定期检查要求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周期(年)
防腐涂层外观检查涂层破损情况1
涂层防腐性能检查起泡、脱落、咬底、裂纹、锈蚀5
腐蚀量检测测定钢结构壁厚5

7.0.2 应根据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结果,判断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层的状态,确定维修涂装或重新涂装。
7.0.3 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维修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破损处的表面清理宜采用喷砂除锈,表面清洁度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规定的级;当不具备喷砂条件时,可采用动力或手工除锈,其表面清洁度等级应达到St3级;
2 搭接部位的涂层表面不得有污染,并应具有一定的表面粗糙度;
3 修补涂料宜采用与原涂装配套或能相容的防腐涂料,并应能满足施工环境条件,涂料的存储和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 新旧涂层间应有50mm~80mm过渡带,局部维修时干膜厚度不应小于原涂装干膜的厚度。
7.0.4 桥梁钢结构重新涂装时,应表面处理后再涂装相应配套涂层。
7.0.5 对处于干湿交替区的钢构件,在水位变动情况下涂装时,应选择水性涂料,并又能适应潮湿涂装环境的涂层体系。
7.0.6 桥梁钢结构防腐蚀维修施工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0.7 桥梁钢结构防腐蚀维护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钢结构和涂料的设计、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
2 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的检查记录,记录包括工程名称、检查方式、日期、环境条件和发现异常的部位与程度;
3 各项检查建议、结论和处理意见;
4 涂装的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5 涂装修复的施工记录、检测记录和验收结论。

附录A 腐蚀环境分类

A.0.1 大气区腐蚀环境分类宜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大气区腐蚀环境分类

注:在沿海区炎热,潮湿地带质量和厚度的损失可能超过C5-M的界限。
A.0.2 浸水区腐蚀环境按水的类型宜分为淡水(Im1)、海水或盐水(Im2)两种类型。
A.0.3 按浸水部位的位置和状态,宜将浸水区分为水下区、干湿交替区和浪溅区。

附录B 涂层体系

B.0.1 桥梁钢结构外表面涂层体系(普通型)宜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桥梁钢结构外表面涂层体系(普通型)

注:附属钢构件可选用本表中的涂层体系。
B.0.2 桥梁钢结构外表面涂层体系(长效型)宜符合表B.0.2的规定。

表B.0.2 桥梁钢结构外表面涂层体系(长效型)

B.0.3 封闭环境内表面涂层体系宜符合表B.0.3的规定。

表B.0.3 封闭环境内表面涂层体系

B.0.4 非封闭环境内表面涂层体系宜符合表B.0.4的规定。

表B.0.4 非封闭环境内表面涂层体系

注:非封闭环境内表面也可采用与外表面相同的涂层体系。
B.0.5 钢桥面涂层体系宜符合表B.0.5的规定。

表B.0.5 钢桥面涂层体系

B.0.6 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涂层体系宜符合表B.0.6的规定。

表B.0.6 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涂层体系

注:干湿交替区也可采用与外表面相同的涂层体系,但应适当增加涂层厚度。
B.0.7 防滑摩擦面涂层体系宜符合表B.0.7的规定。

表B.0.7 防滑摩擦面涂层体系

注:S24不适用相对湿度大、雨水多的环境。

附录C 涂料性能要求

C.0.1 防锈底漆技术要求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表C.0.1 防锈底漆技术要求

注:1 无机富锌底漆包括醇溶型无机富锌底漆和水性无机富锌底漆;
2 如果富锌底漆采用鳞片状锌粉作填料,可降低锌粉用量,但漆膜表面电阻率不应大于109Ω·m;
3 无机富锌底漆用于防滑摩擦面时,不挥发物中的金属锌含量大于或等于70%;
4 耐热性能为用于钢桥面的富锌类防锈底漆的检测项目;
5 抗滑移系数为用于防滑摩擦面的无机富锌涂料检测项目。
C.0.2 环氧封闭漆技术要求应符合表C.0.2的规定。

表C.0.2 环氧封闭漆技术要求

C.0.3 环氧中间漆技术要求应符合表C.0.3的规定。

表C.0.3 环氧中间漆技术要求

C.0.4 面漆技术要求应符合表C.0.4的规定。

表C.0.4 面漆技术要求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 《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1725
3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 1728
4 《色漆和清漆 摆杆阻尼试验》GB/T 1730
5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 1732
6 《色漆和清漆 耐热性的测定》GB/T 1735
7 《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 旋转橡胶砂轮法》GB/T 1768
8 《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
9 《色漆和清漆 弯曲试验(圆柱轴)》GB/T 6742
10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 研磨细度的测定》GB/T 6753.1
11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GB/T 6753.4
12 《热喷涂 抗拉结合强度的测定》GB/T 8642
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1
14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
15 《热喷涂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
16 《热喷涂 火焰和电弧喷涂用线材、棒材和芯材 分类和供货技术条件》GB/T 12608
17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GB/T 13288.2
18 《金属覆盖层 孔隙率试验 铁试剂试验》GB/T 17721
1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非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GB/T 17850
20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评定试验》GB/T 18570.3
2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用金属磨料的技术要求》GB/T 18838.3
2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23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
2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
25 《富锌底漆》HG/T 3668
26 《交联型氟树脂涂料》HG/T 3792
27 《铁路钢桥栓接板面 抗滑移系数试验方法》TB/T 213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35-2015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CJJ/T 235-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9月22日以第91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工程实测,取得了桥梁防腐蚀技术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总 则

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制定目的。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发展,城镇桥梁建设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大批跨江、跨河大桥相继建成。在建筑事业发展迅猛的现代,钢结构普遍应用于城镇桥梁的建设中,由于城镇桥梁跨度越来越大,钢结构的桥梁施工面临的挑战也相应地加大。暴露于自然环境中的桥梁无时无刻不在受到空气中各种腐蚀性离子的侵蚀。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桥梁钢结构腐蚀防护,是保护城镇桥梁免受腐蚀环境破坏,保证城镇桥梁安全运行,延长城镇桥梁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大气环境、浸水环境及埋地环境中的新建和既有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涂装体系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

3 基本规定

3.0.1 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设计应分析桥梁所处区域环境对钢结构腐蚀的影响。区域环境状况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环境温度、湿度大小、空气成分、是否有工业污染等。桥梁钢结构的不同部位发生的腐蚀程度不一样,对防腐蚀涂层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因此在桥梁钢结构防腐蚀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差异性,因地制宜,对不同的部位采用针对性的防腐蚀涂装设计、施工和维护,保证整个防腐体系的高效性。
3.0.3 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条件、防腐蚀涂装工程重点、难点、工艺特点,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配备适用设备、机具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序组织生产,满足安全、质量、工期要求。
3.0.4 温度对涂料的干燥与成膜状态有直接的关系。温度过低涂料难以固化干燥,而温度过高,则易产生许多涂膜弊病。
温度对涂料的黏稠度影响明显。温度过低,涂料的黏度将变大,甚至难以施工,如果为了降低黏度而采用稀释剂,则涂料的固体含量将降低,不仅涂层厚度受到影响,而且涂料表面的张力将降低,容易产生流挂、露底等弊病。温度过高,将容易发生胶化、溶剂挥发过快等弊病,从而缩短涂料的涂装时间,引起刷涂困难,产生明显刷纹,且易出现干喷雾、涂层起泡、皱皮等病害。
当相对湿度在85%以下时,钢材表面一般不会产生水汽凝聚,涂装质量可以获得保证;而相对湿度超过85%时,如气温稍有下降,或被涂表面温度因某种原因比气温略低,表面就可能产生凝露,则涂装质量就难以保证。
故涂装施工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应进行全过程记录和跟踪。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国际上,把防腐涂层的使用年限划分为两类:普通型,可使用10年~15年;长效型,可超过15年。随着腐蚀防护材料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目前已经有一些高性能的涂层体系防腐蚀寿命可以达到甚至超过25年。在桥梁钢结构防腐涂层体系的设计中要采用合理的设计涂层使用年限,由于桥梁的设计使用寿命很长,因而在实际涂层体系的设计时应按长效型涂层体系进行设计。
4.1.2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有关规定,对腐蚀环境进行了分类。
4.1.3 桥梁钢结构的外表面,除了防腐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考虑面涂层的耐候性;而对于桥梁钢结构的非封闭内表面(如风嘴部位)则主要考虑防腐蚀要求,可不采用耐候性面漆;而桥梁钢结构的封闭箱室内如果配置除湿系统,环境的腐蚀性大大降低,仅相当于C2腐蚀环境,但如不配置除湿系统的,则腐蚀环境等同或略低于结构外表面的状况;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钢结构,腐蚀环境特别恶劣,尤其是在海洋腐蚀环境下。附属钢构件,包括防撞护栏、人行道护栏、灯座、泄水管、钢路缘石等。

4 设 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国际上,把防腐涂层的使用年限划分为两类:普通型,可使用10年~15年;长效型,可超过15年。随着腐蚀防护材料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目前已经有一些高性能的涂层体系防腐蚀寿命可以达到甚至超过25年。在桥梁钢结构防腐涂层体系的设计中要采用合理的设计涂层使用年限,由于桥梁的设计使用寿命很长,因而在实际涂层体系的设计时应按长效型涂层体系进行设计。
4.1.2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有关规定,对腐蚀环境进行了分类。
4.1.3 桥梁钢结构的外表面,除了防腐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考虑面涂层的耐候性;而对于桥梁钢结构的非封闭内表面(如风嘴部位)则主要考虑防腐蚀要求,可不采用耐候性面漆;而桥梁钢结构的封闭箱室内如果配置除湿系统,环境的腐蚀性大大降低,仅相当于C2腐蚀环境,但如不配置除湿系统的,则腐蚀环境等同或略低于结构外表面的状况;干湿交替区和水下区钢结构,腐蚀环境特别恶劣,尤其是在海洋腐蚀环境下。附属钢构件,包括防撞护栏、人行道护栏、灯座、泄水管、钢路缘石等。

4.2 表面处理

4.2.1 桥梁钢结构在加工、运输、存放、使用等过程中,表面往往带有氧化皮、铁锈制模残留的型砂、焊渣、尘土、油污等污物。为保证涂层能牢固地附着在钢结构的表面上,在涂装前必须对基底表面进行处理,否则会直接影响涂层与基底的结合强度,严重时甚至产生脱落现象,使涂层的防腐蚀功能失效,导致基底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

4.3 涂装要求

4.3.3 本条规定了用于热喷涂,特别是用于电弧和火焰喷涂的金属和非金属线材(实心和有芯)、棒材、芯材的质量要求。
4.3.4 桥梁钢结构主体一般采用底-中-面配套的长寿命防腐涂层体系,底涂层选用具有电化学保护功能的涂层(包括富锌底漆和热喷金属涂层),中间涂层选用环氧云铁中间漆,面涂层选用高性能耐候面漆(包括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和氟碳面漆)。在涂层体系选定的情况下,涂层厚度与涂层防腐年限成正相关。仅选用好的涂层材料而涂层厚度不足,则防腐年限也不可能达到设计要求。
4.3.6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的有关规定,结合城镇桥梁的特点作出本条规定。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2 一般情况下,涂料或锌、铝涂层最好在基底表面处理完成后4h内涂装完毕;当所处环境的相对湿度大于60%时,可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应超过12h;不管停留多长时间,只要表面出现返锈现象,均应重新除锈。
5.1.3 表面处理合格后至涂敷第一道底漆的间隔时间内如出现锈蚀现象,则在涂装前应对锈蚀部位重新进行表面处理。对于不能在一天时间内完成喷砂的结构应做好密封防止与外界形成空气对流,延长返锈时间。
5.1.4 如构件需采用夹具保护时,夹具材料要有一定的强度,且不能使用低熔点的合金,以免污染涂层。对于基体表面上的键槽、油孔等不允许喷涂的部位,可以用石墨块或粉笔堵平或略高于表面。

5 施 工
5.1 一般规定

5.1.2 一般情况下,涂料或锌、铝涂层最好在基底表面处理完成后4h内涂装完毕;当所处环境的相对湿度大于60%时,可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应超过12h;不管停留多长时间,只要表面出现返锈现象,均应重新除锈。
5.1.3 表面处理合格后至涂敷第一道底漆的间隔时间内如出现锈蚀现象,则在涂装前应对锈蚀部位重新进行表面处理。对于不能在一天时间内完成喷砂的结构应做好密封防止与外界形成空气对流,延长返锈时间。
5.1.4 如构件需采用夹具保护时,夹具材料要有一定的强度,且不能使用低熔点的合金,以免污染涂层。对于基体表面上的键槽、油孔等不允许喷涂的部位,可以用石墨块或粉笔堵平或略高于表面。

5.2 施工准备

5.2.1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 251-2011的有关规定,作出本条的规定。
5.2.3 本条规定了正式施工前的要求,防腐蚀涂装工程正式施工前,应进行工艺试验,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不同的防腐蚀涂装工艺,其主要的工艺参数也不同,一般可根据工艺试验确定,如金属热喷涂,其主要工艺参数有喷枪口径、涂料喷出量和喷幅等,均需工艺试验确定。

5.3 表面处理

5.3.1 为了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遇到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5.3.2 本条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722的规定。
对于非涂装部位,在喷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目的是避免喷砂处理时,磨料飞溅造成损伤。
5.3.5 喷砂除锈后,应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吹扫表面浮尘和碎屑。

5.4 金属热喷涂

5.4.1 暴露在自然环境中的钢结构除受雨、雪、日照、湿度、风速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海盐微粒、煤灰及其他腐蚀性介质的影响,上述因素则构成钢结构喷涂的重要环境条件。特别是环境湿度(露点温度)的测量非常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露天施工涂层质量。
5.4.4 构件预热主要使用火焰喷塑枪、火焰重熔枪、中频电加热设备等。不同的塑料粉末和工件形状、规格、工件的预热温度有所不同。
5.4.5 本条规定了封闭涂层施工间隔时间要求,要求及时封闭,防止喷涂涂层过度氧化,以保证防腐涂层质量。
5.4.6 钢结构预制构件经拼焊完毕后应进行焊缝和破损处的防腐涂装,所有部位均采用与原涂装方案相同的工艺进行防腐蚀施工,以保证钢结构防腐蚀涂层的完整性。

5.5 涂料涂装

5.5.1 本条规定了涂料施工环境要求,且规定了钢结构涂装时,钢材表面温度的控制范围。
5.5.2 涂料配制的熟化是指混合搅拌均匀的涂料按涂料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熟化,涂装中配制的涂料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的,不可再使用。
5.5.3 本条规定了试涂要求,试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涂装。
5.5.4 低温施工易引起粉化、开裂、起翘、剥落等弊病,因此,应避免在气温低时进行施工。
5.5.5 本条规定了涂装间隔要求,超过重涂间隔时间应进行拉毛处理后再涂装,上道工序涂层干膜厚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涂装施工。根据现行行业标准《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HG/T 4077的规定,化学反应类涂料涂层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5.6 安全文明施工

5.6.1 涂装作业涉及多种危害因素,在涂装原辅材料中,多数存在燃烧、爆炸和毒性等理化特性,有些物质在作业过程中还有粉尘危害。因此,在涂料涂装作业前应识别危险源。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如溶剂类涂料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化学危害性。在涂装工作中,要注意到涂料中的溶剂、稀释剂造成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
5.6.2 涂装作业中,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比例最大,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安全网,可有效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5.6.3 溶剂型涂料以及涂装作业中使用的稀释剂等,大多是易燃易爆物料,涂装作业本身存在着火灾和爆炸的隐患。因此,现场作业应远离火源,要有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绝缘应良好,密闭空间涂装作业要有防爆措施。
5.6.4 浸有废漆、漆雾、涂料和溶剂的废抹布等处理不善,堆积在一起易产生自燃,不利于环境保护,应及时妥善处置。

6 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应严格按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6.1.3 影响桥梁防腐蚀涂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项目为主控项目。影响表面质量、感观的项目,也必须达到某一指标的项目为一般项目。质量验收记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所附的相关表格记录。

6 质量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应严格按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6.1.3 影响桥梁防腐蚀涂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项目为主控项目。影响表面质量、感观的项目,也必须达到某一指标的项目为一般项目。质量验收记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所附的相关表格记录。

6.2 表面处理

Ⅰ 主控项目

6.2.1 统计资料数据表明,表面处理质量对涂层腐蚀寿命的影响程度占50%左右。因此,本条规定的主控项目要求全数检查。

6.3 涂层质量

Ⅰ 主控项目

6.3.3 涂层的干膜厚度应采用精度不低于10%的测厚仪进行检测,测厚仪应经标准样块调零修正,每个测点应测取3次读数,每次测量的位置相距25mm~27mm,取3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此点的测定值。
6.3.4 采用划格法时,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1998规定的6个级为:
0级: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脱落;
1级: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
2级:在切口交叉处和/或沿切口边缘有涂层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5%;但不能明显大于15%;
3级:涂层沿切割边缘部分或全部以大碎片脱落,和/或在格子不同部位上部分或全部剥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15%;但不能明显大于35%;
4级:涂层沿切割边缘大碎片脱落,和/或一些方格部分或全部出现脱落,受影响的交叉切割面积明显大于35%;但不能明显大于65%;
5级:剥落的程度超过4级。
拉开法测定的附着力是指在规定的速率下,在试样的胶结面上施加垂直、均匀的拉力,以测定涂层或涂层与底材间的附着破坏时所需的力,以MPa表示。此方法不仅可检验涂层与底材的粘结程度,也可检测涂层之间的层间附着力。

7 维 护

7.0.1 经常性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中规定执行,结合桥梁养护一并执行。每次重大自然灾害后(地震、台风等)应对钢结构防腐蚀进行全面检查。
定期检查内容为防腐蚀保护层外观检查、防腐蚀性能检查和腐蚀量检测,以此判断钢结构和防腐蚀保护层的状态,作为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和补强的依据。
7.0.2 根据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判断钢结构防腐涂层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未发现异常,将检查记录作为结构物管理档案的一部分保存;如出现异常情况,则可根据异常情况的性质和程度对钢结构的防腐蚀效果做出判断,决定是否需对防腐体系进行修复或更新,并确定修复的范围和程度。
7.0.6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 佩带防护面具;
2 要设专人管理安全作业工作,必须跟班监护,并设置明显的作业安全标志;
3 封闭箱室内的施工作业环境属于一级防火区域,作业时由于溶剂挥发,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危险,因此作业区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火源。

附录A 腐蚀环境分类

A.0.3 水下区是指长期浸泡在水下的区域;干湿交替区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水面处于不断变化的区域;浪溅区是指由于波浪和飞溅致湿的区域。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源均通过网络等公开合法渠道获取,该资料仅作为阅读交流使用,并无任何商业目的,其版权归作者或出版方所有,本站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任何法律责任和任何赔偿,在本站咨询或购买后默认同意此免责申明;
     法律责任:如版权方、出版方认为本站侵权,请立即通知本站删除,物品所标示的价格,是对本站搜集、整理、加工该资料以及本站所运营的费用支付的适当补偿,资料索取者(顾客)需尊重版权方的知识产权,切勿用于商业用途,信息;

相关内容